吉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信访干部培训会议

03.05.2016  12:48
      

  4月28日,吉林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信访干部培训会议,总结信访工作,部署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信访工作任务。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信访工作的科(处)负责人参加会议。白山市、榆树市和东丰县民政局分别“围绕依法逐级走访、规范化建设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作了经验介绍,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刘毓东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2016年全省民政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以开展积案化解攻坚、重信重访治理、解决“三跨三分离”信访工作为牵引,深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全面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不断提高民政信访工作水平,为推动吉林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力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突出问题导向,以“事要解决”为原则,以“清仓见底”为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推进积案化解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各地民政部门对本地区信访积案开展一次大摸底、大排查,认真梳理信访积案。制定切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化解措施和办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协商、教育等多种手段精准施策,集中力量分层分类予以化解。二是协调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事发地或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主动负责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化解;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承担协办责任,负责积极配合、协助解决;对双方意见不一致的,交由上级信访部门协调推动。三是加大正常访问题的解决力度。下力气解决群众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因问题久拖不决导致矛盾升级激化,尽最大的努力把群众的合法合理利益维护好、实现好。

  要依法依规接信办访,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厘清信访、行政复议、仲裁、涉法涉诉的边界,坚持诉访分离,坚持法定途径优先。把咨询类、申诉求决类、检举控告类、意见建议类进行科学规范,对涉法涉诉的民政信访问题不受理、不通报、不督办,并积极做好引导分流工作。二是加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进一步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积极引导群众按照受理权限逐级反映问题。

  要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各地要继续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健全和完善信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民政信访工作水平。一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民政信访网上信访受理平台,规范网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实现民政信访信息系统与省级民政部门联通,做到信访事项网上流转、网上处理,全面推进“阳光信访”。充分发挥信访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研判,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二要将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通过建立即时告知短信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措施,引导群众参加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评价。要加强对满意度评价结果的跟踪,善于从中发现问题,对群众评价不满意的,及时提醒、回访、督办,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倒逼改进工作。三要进一步强化复查复核机制推进三级终结。各地要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重点难点信访事项依法依规给出答复意见,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全省民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信访案件终结质量。

  民政部办公厅和吉林省信访局领导作了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