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丨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这起案件拟不起诉

11.08.2020  21:20

近日,辽源市东丰县检察院就宁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人、援助律师、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家属等参与了此次听证。

 

 

被不起诉人宁某2020年3月12日在其经营的不锈钢门窗商店复工开业后,在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本单位9名工人,从厂房院内向厂房里搬运重达8吨的机械,运送过程中机械发生顷倒,造成人员伤亡。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承办人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提出对案件拟作不起诉的几点理由:一是在此次案件发生之前,犯罪嫌疑人宁某一直是守法经营;二是宁某工厂有工人十余人,工厂正常经营有利于稳定工人收入;三是案发后宁某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四是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困难,宁某工厂出现事故后雪上,对其不起诉,能够有效保护、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参加听证的人大人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人、援助律师、受害人家属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宁某作不起诉处理,并建议行政主管机关减少对该企业的行政罚款,以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通过此次公开听证,对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以公开促公正,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对民营企业经营者轻微犯罪免责免罚更体现了检察机关讲政治、重大局的担当意识,在依法保护、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