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前与网友发生关系怀孕 男方悔婚索要彩礼被拒

22.01.2016  10:28

   天山网讯(通讯员秦丽华 王梅报道) 婚姻大事,马虎不得。如感情基础不牢固,最好不要轻易订婚并给付彩礼。但今天的“80后”甚至“90后”,有不少人遭遇在订婚后,另一方又反 悔。沙雅县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送完彩礼,女方与微信朋友发生性关系,导致男方要求解除婚约,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拒绝返还彩礼。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了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女方返还男方彩礼款18000元。

  2015年正月,张波与李玉经人介绍后相识并订立婚约。因女方刚满19岁,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家商量后在酒店先行举办 了结婚仪式。在结婚仪式宴请中,男方张波的哥哥作为家长,按当地习俗当场向李玉的父亲给付了20000元现金作为彩礼,女方向男方回礼2000元。此后两 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