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家长冲米粉发现异物 宝妈;孩子腹泻或因米粉所致

28.05.2017  06:31

  蔡女士反映,4月份时,家人在孕婴店给孩子买了一盒米粉,结果孩子一吃这米粉就腹泻,后来还在米粉里发现了异物。

  蔡女士的孩子,现在还不到7个月,正是逐渐添加辅食的时候。今年4月份,蔡女士的爱人,在家楼下的孕婴店,给孩子买了一盒阿颖品牌的米粉。可是孩子吃了两包,蔡女士就发现孩子出现腹泻的情况。蔡女士说,由于孩子是刚开始添加辅食,所以当时她就认为是孩子不适应才导致腹泻的。等孩子腹泻情况有所好转,她又第三次给孩子冲食了这个阿颖品牌的米粉,结果在米粉中发现了异物。

  蔡女士用手机拍下了异物,那是一个很小的蓝色物体。蔡女士给孩子冲食的这个米粉,一盒内是12小包,蔡女士发现异物的这包,已经是她三次给孩子冲的第8包了。再联想到之前孩子腹泻的情况,蔡女士觉得,这米粉有问题。

  发现异物后,蔡女士就立即联系了买米粉的孕婴店,孕婴店的工作人员取了蔡女士发现的蓝色异物的一部分,说要邮寄给厂家。同时,他们现场又打开了另一包米粉,并没有发现异物。记者拨打了阿颖米粉产品包装上的厂家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蔡女士发现的异物不是米粉里的。工作人员说,她了解的情况就这么多,至于这件事厂家打算如何解决,厂家已经跟孕婴店说明了。 当记者来到蔡女士购买米粉的孕婴店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阿颖米粉进行检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接到市民举报来该店进行检查。目前检查的该品牌四个口味的米粉,米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批次,跟厂家提供的质检报告相吻合,而且这些米粉也都在质保期内。孕婴店的工作人员说,米粉里的异物是什么,目前还不能确定,但厂家已经给出了十倍赔偿的解决方案,但是蔡女士没同意,她要求厂家除按十倍赔偿外,还要承担孩子的医药费。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当天中午十二点多,蔡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双方已经和解。随后,记者也从蔡女士购买米粉的孕婴店那里证实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