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预防职能 为“权力”装上“防护网”

10.01.2017  17:31

  近年来,洮南市检察院在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不断强化措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宣传、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行贿档案查询等作用,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该院先后与粮食、畜牧、卫生防疫、供电等重点行业进行合作,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检察官们结合各行业工作现状,形象生动地向大家剖析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发展及最终结果。通过对贪污罪、渎职罪等罪名的解释说明和对具体案例的剖析,帮助大家提高了防腐拒变的警惕性。同时,该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还定期向重点行业发放《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手册,提醒大家慎重行事、谨慎思考,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二、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近年来,为了切实落实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洮南市检察院与市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机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入招投标、采购等活动当中,遏制贿赂犯罪的发生。该院在案件受理接待中心设立一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由专人负责受理和开展查询工作,确保在一个工作日便可拿到查询结果,为申请查询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截至目前,已在招投标部门、政府采购部门和相关建筑行业等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0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

  今年以来,洮南市检察院以农村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适时介入,针对换届选举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讲和警示教育。该院成立专门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部分检察干警到各乡村向村干部讲解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对换届期间不正当的拉取选票行为及账务交接时易发生的问题提出了预防对策。并以“阳光选举,廉洁为民”为主题开展规模大、覆盖面广的防贿选宣传,引导端正参选动机,规范参选行为,自觉抵制贿选现象。

  二是抽调熟悉农村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检察人员全程参与,跟踪服务。该院预防部门到各乡镇进行座谈,在座谈中就农村换届选举过程中易发生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6份,并对检察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三是协助完善制度建设。该院对已查办的村“两委”成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查找村级管理的不规范、不完善之处,以预防检察建议、预防咨询的形式,协助整章建制,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积极开展农村换届选举预防工作,使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农村换届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李馥 梁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