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发布法治蓝皮书 建议公开贪腐财物去向

19.03.2015  21:07

3月18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了《法治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在《2014年中国法治状况与2015年发展趋势》一文中,专章描述了2014年的反腐败成果,并预测2015年反腐败工作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查处各类贪污腐化案件的力度不会减弱。

 

蓝皮书建议,有关部门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进程,同时,还有必要向全社会公开贪腐案件查扣财物的查抄、流向、处置等情况,避免出现糊涂账现象。同时,可以考虑将没收的部分财物投入社保、民生领域,让社会共享反腐败斗争成果。

 

打破“刑不上大夫

 

与人们普遍担心的过去反腐败“一阵风”“走过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4年中国的反腐败力度不减、强度反增,反腐败成为中国廉政法治的新常态。

 

国家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一批曾经位高权重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查处,彰显了国家对腐败案件的零容忍态度,打破了一些人“刑不上大夫”的幻想。

 

不仅如此,国家对于那些处级以下干部的腐败问题也毫不留情,一些小官大贪案件相继被查处。根据中纪委的信息,被直接披露姓名的腐败官员达637人,全国31个省份均有“老虎”落马,湖北、山西、广东居前三位。

 

此外,八项规定执行力度有增无减,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公布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件,这些举措非常符合公众的心理需求,大大提升了民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

 

惩处预防双管齐下

 

2014年,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问题,从多方面密筑反腐败的制度体系,努力造就“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吏治环境。

 

为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规定,包括修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增加规定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为犯罪,完善预防性措施。草案拟规定,凡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相关职业。这些举措预防、惩处双管齐下,着力构建不能腐、不愿腐和不敢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