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水平
东辽县工商局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按照省、市局关于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把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农业发展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在农村市场主体培育、农村市场体系优化、农村市场秩序规范和农村消费权益保护上狠下功夫,取得了成效。
一、落实政策,积极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
一是积极发展执照农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农村种养殖户为纽带,带动发展执照农民。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持照闯市场,扩大农村个体私营企业投资领域。
二是精心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协调当地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对有经纪能力、有经济实力的农民进行了执业资格培训,引导更多的农民从事农村经纪活动。同时,主动上门规范了农村经纪人的市场主体资格,提高农村经纪人的市场经济意识。全年共为37名农村经纪人颁发了营业执照,一大批经纪人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路人。
三是引导农民走专业合作化道路。积极组织人力,深入村屯,登门拜访,了解和掌握有基础的合作组织及经纪人的发展现状,指导他们成立专业合作社,把个人分散经营变成集体闯市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仅今年上半年,就成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35户。
四是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对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市场准入,提供了“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的特惠服务,进一步明确了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之外,农民办企业所从事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不受限制,只要农民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一律实行当场登记。
二、结合实际,广泛推广新型农村订单合同
把引导辖区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产业化经营作为推广订单合同的切入点,紧紧围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中心,帮助农民选准市场,引导农民签订订单合同,着力构建符合东辽实情的“市场需求牵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带品牌基地→品牌基地连订单农户”的新型农村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部环节工商机关全程监管的新格局。
一是上门走访,重点扶持。在农业订单签订前主动介入,审查订单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订单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把监管融入订单合同签订的全过程。针对企业、农户合同意识淡薄、口头协议多、订单制作方权力过大以及合同条款不完整、内容过于笼统的问题,深入企业和农户,宣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惠农政策,讲解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的知识和技巧,增强了涉农企业与农户的合同意识。
二是依托龙头,促进增收。在订单农业合同监管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农业龙头企业的培养和管理。订单农业能否发展起来,农业龙头企业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经常深入农业龙头企业,帮助他们建立起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检查指导他们签订履行订单农业合同,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特别是对涉农重点龙头企业,我们始终坚持跟踪服务,主动上门,重点帮扶,现场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为企业出谋划策。吉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县的一家大型制种企业,前身是东辽县种子公司。得知该企业即将转型的消息后,我们先后多次登门对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制定转型方案和资产重组计划,帮助企业规范有关材料,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使其按时完成了转型重组工作。企业重组后,我们又加强了商标品牌培育和市场指导,使企业的知名度大大提高。吉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转型后推出的“吉东”牌种子,现在年销售额已经达到1.5亿元,比转型前翻了3番,带动全县3个乡镇10个村的农民增收近6000万元,其销售网络覆盖东北、华北、华中以及西北十几个省区市,在全国制种行业50强中名列第26位,成为我县较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
三是利企惠农,实现双赢。根据东辽县农民种植产业结构、资源优势、地域优势和产业优势,组织发展适合本地特点的种子培育经销订单农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订单农业”稳步发展。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合同管理规范,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推广订单合同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双赢目的。
三、发挥职能,大力实施新型农村品牌战略
一是向涉农企业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举办了商标知识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为广大涉农企业管理人员讲解商标的注册程序、注册商标的使用知识、商标被抢注的解决办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常识,印制《商标注册申请须知》、《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等宣传册送到企业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驰名、著名商标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企业经营者对创建驰名、著名商标的认可度,营造了商标兴企,商标兴县的氛围。
二是对涉农企业办理商标注册提供主动帮助。制订了辖区内农产品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工作规划。对农民使用在农产品上未注册的商标,主动帮助其申请注册,并在农产品商标的设计、查询、受理、注册等环节上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快捷指导服务,使我县涉农品牌申请数量和注册数量每年都有所增长。
三是对涉农企业使用注册商标进行培育指导。建立了全县企业商标档案库,对全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闲置注册商标情况、无注册商标企业情况实行了全方位的掌控和管理。今年初,我们根据商标档案库信息,及时提醒创迹兽药有限公司注册的“圣天”商标已到续展期限,督促企业及时到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续展事宜,有效地保证了企业知识产权不受损失。
四是对涉农企业驰名著名商标实施重点保护。建立了商标联络员制度,加强了注册商标的日常巡查和抽检,先后走访了全县重点涉农龙头企业29户。对吉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吉东”、大志禽业有限公司注册的“刘大志”等商标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全方位保护。我们远赴河北、四川、河南和黑龙江等省市,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下,查处了多起冒用吉东种业有限公司“吉东牌”种子的侵权案件,查押假冒种子10万多公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
四、完善制度,切实维护新型农村消费安全
一是运用三个网络,完善监管机制。首先是建立市场监管网络。对农资经营企业实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签订《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206份,按照“双七项”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县局、基层分局、辖区管理员三级食品安全和农资监管台帐,进一步创新了《食品市场巡查记录》,解决了部分管理人员市场巡查记录不全面、处理不及时、运用法条不准确的问题。其次是建立信息共享网络。我们多次建议并赢得县政府的支持,搭建了由工商、药监、质检、卫生、农业、牧业、公安等职能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行了信息资源共享。第三是建立商品配送网络。以县政府名义分别制定了鼓励食品、家电、农资集中配送政策,引导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向农村延伸,改变了假冒伪劣食品、家电、农资“上山下乡”的状况,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二是提高三个能力,促进监管到位。我们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统一考试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更新执法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了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通过进一步完善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经营者培训班,推广行政指导制度,提高了经营者的自律能力;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和“一会两站”维权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定期发布农村消费安全预警信息,扩大普法宣传层面,提高了农民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监管氛围。
三是解决三个问题,加快发展步伐。首先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既交叉又脱节的问题。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相关责任部门牵头、权责清楚、分工明确、协同作战的农村市场综合治理格局,科学地处理了证前监管和证后监管、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行政执法与检验监测的关系。其次,依托“一会两站”、农村市场食品、农资义务监督员,构建覆盖全县各乡镇、村屯的义务监管网络,解决了农村市场点多、面广,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把护农维权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各个角落。再次,我们注重把握尺度,理性处理问题,寓监管于服务,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制度,解决了对法律、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负责的问题。既维护法律了的尊严、规范了经营行为,又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创新举措,切实服务新型农村改革发展
一是率先探索“建设经营型新农村”试点工作。引导农民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帮助那些想从事经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寻找帮扶对象,学习技术,转型致富。为试点村配备了经营辅导员和市场指导员,发挥其理论丰富、视野开阔、联系面广、意识前卫的优势,帮助村民走上经营之路。
二是支持农村担保公司发展帮助农民申请农业贷款。发挥登记职能,宣传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组建农村小额贷款企业和担保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行为;发挥个协职能,牵线搭桥,帮助农户争取省、市农业银行农户联保贷款或抵押贷款,更好地为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和辖区农民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是通过动产抵押登记为涉农企业开辟融资渠道。针对涉农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我们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为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努力为企业盘活资产。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活动开展以来,共为涉农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6件,抵押物金额1亿元,为企业盘活资产0.2亿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