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有大逻辑

30.10.2015  16:07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社会各界展开了广泛讨论,既有共识,也有分歧。其中关于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方向问题,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是借混合之机,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提升民族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另一种则是以混合之名,行私有化之实。显然,这是性质不同、道路迥异的两种观点。那么,为什么在这一问题上,一些人总是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理由,将其与“私有制”、“私有化”联系在一起呢?
  
  从学理方面看,把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是一种惯性思维。客观地说,这种认识也不是完全主观想象的结果,它既有经验基础,也有理论支撑。从经验上看,市场经济的确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伴而生的。迄今,世界范围内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绝大多数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发达国家亦是如此。从理论上看,西方经济学从亚当·斯密提出的“经济人”假设和“看不见的手”原理,到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产生,再到萨缪尔森等新古典综合派的形成,都遵循“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进而等同于效率”的逻辑,而且这种信条被一步步变成了精致的公式和曲线,于是这些直观经验被披上了“科学”的外衣,并在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形成了逻辑上的自洽。
  
  然而,逻辑上的自洽并不等于方法论上的科学。众所周知,西方经济学的整个理论体系是以私有制为前提建立的。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孪生兄弟,市场经济的效率主要来源于私有产权带来的激励功能。正因为将私有制作为前提,这一学说并不是真正的关于所有制的理论。有人说,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不是所有制理论吗?这种认识流于肤浅。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表面上看似与所有制理论有一定关系,但实际上并非研究所有制与产权关系本身,而是研究私有产权之间如何在不同交易成本条件下,进行优化配置。这一理论起源于反对“外部性”问题的政府干预,旨在证明自由市场经济和私有产权的结合才是最有效率的。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倾向属于新自由主义。正是由于回避了所有制理论,西方经济学整个理论体系也就变成了仅仅是关于市场运行的学说,即使其在逻辑上能够自圆其说,也不过是认识复杂经济制度的一种小逻辑,更何况这一理论体系本身还存在诸多矛盾。由于陷入这种小逻辑,把我国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于发展“私有制”、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同于“私有化”,也就成为一些人的惯性思维。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看,这种认识实质上颠倒了市场经济与所有制之间的逻辑关系。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它决定经济活动中人们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实际内容;而市场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商品货币关系,不过是人们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实现形式和手段,单纯从市场经济本身,看不出物质利益关系的性质和内容。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这段话表明,商品货币关系在不同生产方式下都可以存在,但它只是实现人们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外壳”;而物质利益关系的“内核”,则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因此,不是市场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决定所有制关系,相反是所有制的发展演变规律决定市场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规模、结构和地位,这才是市场经济与所有制之间关系的大逻辑,同时也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事实。众所周知,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因此并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伴随着生产力发展和剩余的产生,出现了私有制,简单的商品经济关系成为调节物质利益的手段之一。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在社会中占主体地位,商品经济关系仅仅是调节利益关系的补充形式。直到社会化大生产的到来,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人们之间物质利益关系才主要借助商品货币形式来实现,市场经济也随之产生。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并非是与私有制相伴而生的,它不过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借以实现物质利益关系的一种手段。
  
  即使是在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私有制也并非是一些人观念中一成不变的结晶体。资本主义私有制经历了从单一私有制到混合所有制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过程仍然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作用的结果,我们可以将其归结为三条规律:
  
  第一是生产社会化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而且是伴随着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与之相适应,资本主义所有制结构也从单一所有制逐渐演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以个人业主制为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第二次产业革命的出现,资本走向集中,出现了大规模的股份公司和垄断组织。到了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以后,资本主义所有制结构又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兴起。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资本主义所有制向着虚拟程度更高的结构演变,出现法人资本所有制。可见资本主义所有制绝不是一些人心目中想象的一成不变的私有制。
  
  第二是资本社会化规律。生产社会化直接影响资本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而资本社会化,则直接影响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的变化,是资本的利益关系在实现形式方面的体现。在资本主义初期,资本的产权组织形式主要是个人业主制和合伙制度,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本的产权组织形式也越来越复杂,逐渐从自然人的无限责任制度演变为具有法人财产权的有限责任制度;产权之间的混合程度也不断提高,出现了法人财产权之间交叉持股的混合形式、国有资本与私人垄断资本相互持股的混合形式等等。可见,资本主义私人产权也绝非一些人想象的那种单一的、清晰的产权关系。
  
  第三是市场经济从“自发”调节到“自觉”调控规律。西方经济学家总是宣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自由市场经济。其实,资本主义从其产生至今,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始终在市场、制度、政策等各个方面,为资本的利益最大化创造条件。1929—1933年大危机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和罗斯福新政的实施,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推动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从“自发”调节走向“自觉”调控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反映了生产社会化和资本社会化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人类社会对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认识不断提高的体现。然而,如何利用市场经济,是由一定所有制性质下的物质利益关系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相应制度体系下,所谓的“自觉”运用市场经济,只能是从资本的逻辑和立场出发做出的。所以,只有符合资本利益的制度和政策,才能得到支持和贯彻。在本轮全球金融危机中,美国、欧盟等为了挽救危机而在政治上的种种矛盾和斗争,便是活生生的教材。因此,发达国家的制度体系决定了它们所谓的“混合所有制”不可能突破私有制为主体的制度底线。
  
  通过对资本主义所有制演变内在规律的分析,可以看出不是什么市场经济决定所有制关系的演变;相反,是生产社会化和资本社会化程度以及上层建筑的性质,决定市场经济作为物质利益关系实现手段的演变方向和边界。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到私人垄断再到国家垄断,直至今天的国际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是资本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结果。资源配置采取什么样的市场结构,是各类资本的利益决定的,而不是相反。当然,这种认识并不否定市场结构、规模变动对资本利益关系的反作用。需要强调的是,资本利益关系是其中的“主动轮”,而市场经济自身不过是实现利益关系的“从动轮”罢了。
  
  有了这种大逻辑,认识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方向性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既然市场经济仅仅是物质利益实现的手段,而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是以劳动者利益为本的关系,我们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过是借助市场经济手段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物质利益关系,我们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方向,也就成为必然选择。中央新颁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是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为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强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指导意见》所做的顶层设计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保障人民共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社会上还有一种声音,认为壮大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必然造成“国进民退”、“与民争利”等问题。这种把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对立起来的观点也是一种狭隘的小逻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新颁布的《指导意见》中,都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是为了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也要“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国民共进”,打造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这一点,必须从世界经济大循环与中国经济小循环的大逻辑中去认识。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变化已经证明,中国经济小循环已经融于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之中。不可否认,当代世界经济大循环仍然是发达国家主导下的发展模式。但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循环的关系上看,有两种模式较为典型:一种是“苹果—富士康模式”,另一种是“沃尔玛模式”。前一种是国际垄断产业资本控制我国中小产业资本,它们凭借对核心技术和流通渠道的垄断,获得“微笑曲线”两端的高附加值,中国企业则在世界经济分工中处于代工地位。后一种则是国际垄断商业资本控制我国中小产业资本,使其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虽然这些商品本身没有品牌,但一旦进入沃尔玛超市后,就附加了沃尔玛的品牌价值,以致于身价翻倍。目前,国际垄断资本主导下的发展模式,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的不良后果已日益显现。因此,要想在世界经济大循环中与国际大垄断资本竞争,就必须掌握核心技术、打造民族品牌,提高民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这个意义上,发展混合所有制不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之间的选择问题,而是共赢基础上提升民族经济国际竞争力的问题。因此,通过“亚投行”、“一带一路”等战略举措,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借助发展混合所有制,重塑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大循环中的发展模式,乃是超越市场逻辑之上的大逻辑。(刘凤义 作者单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