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成效显著

20.11.2015  17:21
  一、实施农机补贴取得的成效
  通过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拉动,双阳区农机化水平得到提高,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并继续向全程、全面、优质、高效方向发展。近3年来,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7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10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3890台,受益农户1649户,购机总额达18409万元,拉动农民和农机合作组织投入12484万元,。
  到目前,农机总动力达38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1.45万台,配套农具达3.03万台(件),粮食生产关键环节作业机具水稻插秧机达742台,水稻联合收割机达323台,玉米联合收割机达570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接近80%。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三城一区建设做出的积极的贡献,主要体现在:
  一是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农机化作业水平稳步提升,作业项目不断拓宽。农机化生产薄弱环节取得重大突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实现了预期的发展目标。
  三是农机化投入继续加大,农机作业总收入大幅度提高。每年拉动农民投入5000多万元,新增农机固定资产7000多万元,农机作业总收入年均亿元以上,自我积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社会化服务功能明显增强。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拉动全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得到进一步加快,机制和体制不断创新,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五是农机新技术推广成效显著。通过农机化载体,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广了大量农机化新技术,提升了农业科技的运用含量,保障了粮食安全。
  六是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继续巩固提高,示范面积不断扩大。解决了我区主要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的“瓶颈”问题,为全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都市农业先导区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具体措施
  每年我们都按省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们双阳区农机化发展的实际,会同财政局共同制定双阳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补贴资金使用安排(包括:补贴对象、资金使用、补贴机具种类、机具补贴标准、补贴机具数量),补贴实施办法(包括:操作方式、操作时间、操作程序、机具购销、退货规定)和工作措施等。为加强对农机工作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区长任组长,农业局长、财政局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乡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
  ---在补贴政策宣传上。我们利用电视、报纸、挂图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购机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知情权。
  ---在补贴信息公开上。我们专门在双阳区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开设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把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进行重点公开。做到了补贴信息公开透明完整,公开渠道畅通,公开形式有效,公开时间及时。
  ---在补贴对象确定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并严格实行补贴对象“公示”制,不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行为。
  ---在补贴操作程序上。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购机者到本辖区农业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购机后10个工作日内,拿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及购机发票、邮政储蓄卡、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本辖区农业站办理申请手续;乡镇农业站和财政所共同组织,指定专人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确认及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机具核实人在《购机确认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购机发票和《购机确认书》到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进行身份证和人像扫描;乡镇农业站和财政所将已核实的购机者进行汇总,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报区农业局和财政局;区农业局和财政局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公示合格后,由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卡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在补贴机具核实上。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 严格执行“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在补贴机具监管上。在补贴机具监管上,我们采取平时监督和集中抽查的办法。每年我们都邀请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会同财政局一起,对全区年度内补贴机具在位及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抽查,每次抽查数都超过全区补贴总数的30%以上,对于抽查时机具不在位,到外部跨区作业的补贴积机具,我们还采用电话核实和到跨区作业地实地核实的办法,进一步核实其真实性。每次核查结束后,都对核查情况进行一一汇总,梳理和分析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给区政府。
  ---在执行补贴纪律上。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纪律要求。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行为。
  ---在廉政风险防控上。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关键环节建立防控措施,深入开展廉政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聘请法律工作者给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人员上法律课,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