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农民工下班途中遇车祸 老板否认其员工身份

10.11.2017  09:47
赵江山工作的地方。 - 新浪吉林
赵江山出事地点。 本组摄影石天蛟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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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江山工作的地方。

  9日,双阳区鹿乡镇黄金村村民赵阳向本报反映,其父亲赵江山在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地工作了两年多时间,在下班途中出车祸致重伤去世,“我们失去亲人已经很不幸,为父亲治伤、维权花去50余万元,可是如今无论交通事故另一方还是公司方都没给我父亲拿过一分钱。

   农民工下班途中出车祸

  赵江山生前住在双阳区鹿乡镇黄金村,两年前经工友介绍到位于双阳区双营子开发区吉林省吉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地做力工,每月工资3600元。由于家距离工作地点有一定距离,赵江山每天驾驶摩托车上下班。

  “赵江山出事了,你们赶紧到医院来……”2016年7月31日18时40分许,赵江山的老伴尹女士正在家中准备晚饭,突然接到这个电话,“我们赶到医院后,医生说赵江山的颅脑损伤严重,有生命危险。

  据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区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2016年7月31日18时30分许,赵江山骑黑色无牌照摩托车在双阳区双营子开发区沿着延寿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吉通工业园门前,赵江山摩托车前部与骑着红色无牌照摩托车沿着延寿街由北向南行驶的依庆海摩托车后部相撞,摩托车受损,依庆海轻伤,赵江山头部受伤一直昏迷,不能对其询问,无其他证人。据现场勘查、调查结果该起事故成因无法查清。

赵江山出事地点。 本组摄影石天蛟

   法院判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我父亲是驾驶摩托车在回家途中与村民依庆海驾驶的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受伤,可是我父亲出事以后,依庆海从来没给我们家任何赔偿和说法,也没有露过面。”赵阳说。

  今年7月份,赵江山因伤情转重去世。为了维权,赵家人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记者在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8月21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上中看到如下内容:“经我院审理认定,赵江山伤后被送往吉大中日联医院治疗,诊断为‘颅脑损伤、额骨骨折、脑脊液耳漏(右侧)、双肺坠积性肺炎……’依庆海所驾驶车辆未投保交险。据赵江山家属(原告)陈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村委会证明等证据属实。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确认赵江山损伤后果是与依庆海发生交通事故所致,因依庆海单方面陈述不足,赵江山又受伤一直昏迷,无其他证人,导致该起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故推定赵江山、依庆海承担该起事故同等责任。对于原告的损失应由依庆海首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由原告自行负担50%,由依庆海赔偿原告50%。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赵家人原以为可以顺利拿到赔偿款,可是事情并非他们预想般顺利。“依庆海开始说没钱,后来就跑了。”赵阳气愤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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