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召开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会议

07.07.2015  13:04

  6月18日,双辽市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会议在市开发区二楼会议室召开。副市级包保乡镇街领导,市林地清收还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党委(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林业站长,各国有林场场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工作人员以及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副市长侯春艳通报了全市林地清收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常委、秘书长王佰营传达了《关于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成立双辽市林地清收还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委书记侯川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市委、市政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依法保护林地资源,有效地遏制林地流失势头,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前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幼林地间种高稞作物清除工作。由于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位,态度端正,措施得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有10个乡镇街100%完成了清除任务。

  侯川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造林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粮食稳产高产的重要保障,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我们更要清醒认识到双辽市在育林和管护上还存在对国有林场转让林地监管缺位,民营林地监管不力,树种结构单一,护林员队伍漏检漏查等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就下步工作,侯川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加大幼林地间种高稞作物清除工作力度,做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二要加大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工作力度。要坚决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意见》要求,扎实推进双辽市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对非法侵占林地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各乡镇街、各国有林场要对未到期的承包合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完善合同。没有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在林地内种植农作物的和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还林且种植农作物的均属于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对于非法侵占的林地,由村民委员会或国有林场依法收回。对收回的集体林地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公开竞价发包。依法收回的国有林地,不予发包。地上种植作物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国有林场没收当年非法所得。

  侯川强调,一要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全民大造林活动。对应还林未还林的地块,一律在今秋完成还林,做到应还必还;二要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确保造林绿化工作有序推进;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加快全市造林绿化进程的强大合力;四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造林绿化工作落到实处。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源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一要深刻理解会议精神,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召开会议,层层传达会议精神,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工作上形成合力;二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保证各项任务落实;三要形成执法合力。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要与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在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拒不清除违规间种作物,滥砍盗伐,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取土、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规扩建,未经审批占用林地非法建厂建房等严重破坏林地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快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李红霞)

 

  

  (召开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会议现场 摄影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