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0.11.2015  17:53

   城市晚报白城讯 近日,镇赉县纪委集中开展纠正“四风”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县水产总站违规发放信息奖问题。2015年1月,县水产总站违规给12名干部职工发放信息奖金0.296万元。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水产总站站长刘俭、分管财务工作的副站长孙继超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

  2.建平乡滥发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4月,建平乡违规给68名干部职工发放值班值宿补助5.195万元。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乡党委书记、乡长刘彦术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原建平乡纪委书记王刚诫勉谈话。

  3.县住建局违规发放内审补助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县住建局违规发放内审补助1.452万元。县纪委给予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李春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立友诫勉谈话,收缴违纪款。

  4.县卫生局违规发放内审补助问题。2013年、2014年,县卫生局违规发放内审补助0.72万元。县纪委给予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张瑞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费立民诫勉谈话,收缴违纪款。

  5.东屏镇滥发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5月、2015年1月东屏镇违规为全镇42名干部职工发放节假日值班加班补助4.8954万元。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镇党委书记、镇长李立国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原东屏镇纪委书记杜春华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做到遵规守纪、令行禁止。

  (记者 谭志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