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林业局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03.06.2016  15:01

  镇赉县林业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林业为目标,在2015年,查处各类涉林案件76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批捕起诉20人;行政案件56起,处罚56人,有效遏制分发侵占林地、毁坏林地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今年,林业局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召开会议,查找不足,深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一、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基本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局级相关科室进行审核并逐级申报,批准后方可下达处罚决定意见书。同时做到每个行政案件结案后,卷宗装订存档,便于案件统计上报和查阅。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严禁以情代法、以罚代法,要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强化日常执法,开展专项执法,突出重点执法。深入重点案件、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真正做到报案必接、有案必查,取信于民。 

  三、加强学习,提升素质。集中安排一定的时间,有计划地和针对性地开展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的综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强制等知识和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培训辅导,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和在执法过程中应对各种问题的能力,逐步建立起一支作风硬、纪律严明、精通业务、熟悉法律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四、严明纪律,提升形象。执法中严格执行“八禁止”、“八不准”。禁止出现酒后执法、粗暴执法、谋私执法、无证执法等一切违规执法。不准在执法主体不合法时处罚、执法人员着便装处罚、执法程序不合法时处罚等情况时进行处罚。从根源杜绝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真正树立起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制度。严格案件受理、移送、承办、处理的过程,做好登记,做到有案可查;二是要实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领导审批制度。对重大案件的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作出处理决定;三是要对林政执法实行定期汇报和检查制度。执法科室和乡镇林业站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执法工作情况,主管领导要对执法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四是要继续实行错案追究制。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违法,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给予追究责任。 

  同时,为了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还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法制科审查制度、林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考核等制度,促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杜绝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杨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