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七项措施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03.04.2015  16:47

  “清明节”即将到来,今春气温回升早,积雪融化快,沿江地带和浅山林区、墓地集中的阳坡地已具备燃烧条件,上坟烧纸及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此,抚松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强化七项措施,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一、 精心组织,早谋划、早布署、早动员  

  3月12日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县林业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等共计50余人收看了全省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3月30日,在县林业局会议室召开了全县2015年林业暨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之后又在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立即召开了抚松县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联防工作会议,赵龙涛副县长在会上分析了“清明”期间防火严峻形势,全面部署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并重点强调一定要抓好联防、联治,共同筑建森林防火这道防线,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及时召开会议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部署工作。

  二、 营造氛围,宣传预防到位。  

  全县以“平安林区、平安清明”为主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方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县防火办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深入广泛地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攻势。3月12日至4月6日,每晚黄金时间县电视台连续播放由县文明办、防火办和民政局联合印发的《文明清明节主题活动倡议书》,每天还连续播放三集“虎威威”森林防火动画片,加强对中小学生地宣传教育;二是根据市政府苗春岫副市长提出的:落实“两横、四纵、六出口、一节点”的要求,按重点区域路段及旅游景区划分,分别与各乡镇领导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彩旗布设时间和责任区段,加大彩旗和横幅的布设数量和密度;三是始终立足于宣传教育就是要进千家万户,讲求实效和实用的原则,印制了宣传方便袋、围裙、环保袋等一系列民居实用宣传品发放到户。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单20000份,防火命令200份,宣传彩旗3000面,宣传横幅90面,宣传方便袋26000个,宣传围裙2700个,宣传环保袋3000个;四是各乡镇林业站、林场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2015年森林防火命令》为重点,积极开展送法上山活动,加强边远山区林火预防、森防常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扩延,每天出动宣传车,在行政区(或施业区)进行流动宣传。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 督导检查  

  “清明节”期间,由14位副县级领导分别带领指挥部成员和县林业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全县14个乡镇及部分重点村屯进行督导检查。

   是加强火源监管,切实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4月1日至6日,在全县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员和检查、巡查工作。全县各级领导亲自带队,组织机关干部、民兵、护林员、森林公安民警在辖区各主要道口、坟地集中地方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森防命令,对来往入山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烧纸,一律没收,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在入山口在全县公路两侧、入山口、浅山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域张挂防火旗和防火横幅标语,护林员对本辖区内的坟头墓地进行严看死守;积极倡导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祭祀活动,推动全县“清明节”祭祀活动向文明、健康方向发展。

   是高度戒备,应急准备到位。  

  按照《抚松县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规定,“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预警提高一个级别实施响应对策,县防火办全天开通火险监测设备,适时监测火险天气变化。严格按照,《抚松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扑火物资器材目前已得到全面检修和补充。

   是强化责任追究,认真开展火灾“双究”行动。  

  按照失火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未查获不放过、打击处理未到位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对森林防火相关责任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组织扑救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是加强值班调度,确保各类火情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杜绝离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确保灾情信息畅通。(苑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