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社局提高集体合同签订备案率再添新动作

31.07.2018  10: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松原市人社局在全面总结松原集体合同签订和备案情况的基础上,强化思想认识,认真部署,采取多种新举措,推进建立松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集体合同备案率。

  完善组织领导,调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松原实际,调整松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国凡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国财和市人社局局长王相忠任副主任,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联的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加强学习研究,规范企业集体合同备案管理。深入学习《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条款,夯实法律法规知识基础。多次请示省厅劳动关系处,为规范集体合同备案管理方法提供政策支撑和实践指导。

  调度备案情况,确保企业集体合同备案率指标。按照省厅工作安排,积极调度各县(市、区)上半年集体合同签订情况,测算松原地区上半年集体合同签订率。截至目前,松原市建立工会企业共1069户,集体合同备案率已达到了80.07%。(松原市人社局 张颖丽)

吉林省发布2018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新浪吉林
松原市人社局开展国企工资有关情况摸底调查
  为吉林省研究制定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