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厅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15.04.2016  08:58

  为加快推进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划定工作任务,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红线划定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不仅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更是为今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今年,省厅起草的《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意见》和《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列入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重要任务,将在4月份上报省委、省政府审议出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已经成为省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认识,把红线划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增强紧迫感,加快推进本辖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通知》指出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划定工作 

  《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在今年4月31日前,各地要完成本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并报送我厅。5月31日前,我厅汇总各地上报方案,形成《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地方政府及省直各有关部门意见。6月份,将《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报告(送审稿)》上报省政府审定。各地要按照《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进度安排,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红线划定工作,5月份上报省厅审定。 

  《通知》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协调好本辖区划定工作 

  根据前期调度情况,各地已经基本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牵头,林业、国土、水利等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但在工作进度上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好基础数据资料搜集工作,还未开展具体划定工作的地区要抓紧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全面开展具体划定工作。省环科院也将根据各地的要求,提供技术指导和数据支持。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