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做好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

26.04.2016  15:22

吉林资〔2016〕185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林业局,省直各国有林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行动的通知》(吉办电〔2016〕24号)要求,现就做好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是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各地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重大科技创新、重大民生社会事业、重大生态环保”五大方面,谋划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对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突出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的关键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大、涉及范围广,及时高效做好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对于缩减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时间,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确保更多项目尽早落地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因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站在全省经济发展全局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提前介入、主动衔接、提高效率,确保在林业用地审核审批方面不拖后腿,确保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二、全程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重大科技创新、重大民生社会事业、重大生态环保”五大方面重大项目,全程做好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确保高效完成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一要主动做好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发改、交通、水利、招商、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情况,了解重大项目选址、用地规模以及建设进度安排等情况,做好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准备工作。二要超前做好服务。对确定使用林地的重大项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前期要积极介入,对重大项目使用林地选址、规模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确保重大项目使用林地符合审核审批有关规定,避免发生选址变化、延误项目建设时间等问题。三要跟踪做好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及时跟进做好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要建立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快速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后,要指导和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组卷工作,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按照规定应由省林业厅审核审批的,将在最短时间内出具行政许可;应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的,省林业厅将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尽快取得国家林业局批准。

  三、落实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责任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并作为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项目使用林地中的问题;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密切关注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工作,及时做好服务工作,确保不出纰漏;要严格落实重大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跟踪到位、服务到位、落实到位;对重大项目使用林地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林业厅报告。要明确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对不按要求做好服务工作,故意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延误重大项目建设工期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直至有关领导责任。

  吉林省林业厅

  2016年4月21日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