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扶贫攻坚工作

30.03.2016  12:39

 

 

 

 

 

 

        3月29日,省司法厅召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司法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省司法厅扶贫办主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扶贫工作小组组长,厅直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驻村工作组组长汇报了包保村扶贫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厅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围绕全面做好扶贫包保工作的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主持工作的杜延华副厅长传达了省政府副秘书长彭永林3月22日听取司法厅扶贫工作汇报时提出的重要意见,并对做好司法厅下一阶段扶贫工作提出十项要求: 

   (一)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 厅领导和厅机关包保支部,厅直包保单位都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里关于扶贫工作的政策和省领导讲话的要求,了解掌握认定贫困户的国家标准,切实做到“两把握”:即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省里和厅里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要求,防止在扶贫包保工作中出现偏差。 

   (二)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做好贫困户的核查工作。 司法厅扶贫办、驻村工作组要认真履行包保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贫困户的认定和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核查程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帮助当地党委政府制定好三年扶贫工作规划。 驻村工作组要强化工作职能,帮助审查和分析镇(村)三年扶贫工作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并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对当地党委政府履行的职责和任务,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需要包保部门完成的工作也要明确,切实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 

   (四)帮助服先镇抓好大项目建设。 积极协调省市发改委、财政、国土和交通等部门,主要抓好镇(村)路网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村的长远发展创造条件。协调指导镇(村)发展光伏、棚膜和养殖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民就业,提高收入水平。 

   (五)积极筹划司法厅投入的建设项目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制定规划方案,加强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做到严格标准和规范程序。同时,在改善村部环境、中小学校教学条件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各项投入和具体项目规范有序,使帮扶项目让村民“看得见、摸的着”。 

   (六)抓紧开展针对贫困户的个性化帮扶工作。 厅机关各包保支部、厅直包保单位要按照厅扶贫办的统一安排,及时深入包保贫困户家中,按照“扶贫先扶智”原则,为贫困户讲解扶贫相关政策和法规,解读各项扶贫项目投入和实施的要求,调解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帮助研究致富、就医、就学门路等个性化帮扶措施,帮助其早日脱贫。 

   (七)继续抓好“法律扶贫”等法律服务工作。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促进“法律扶贫”工作常态化开展,还可以根据贫困户医疗等方面的需求,联系医疗机构,邀请经验丰富的医务工作者定期为贫困户开展义务巡诊等活动,满足贫困户的医疗需求。 

   (八)帮助镇(村)做好五一村村民的思想稳定工作。 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向村民宣传说明扶贫工作的措施、目的和意义,促进村民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包保部门的工作。同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等不稳定问题,要及时向省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 

   (九)加强对扶贫包保工作的协调指导。 切实发挥厅扶贫办指挥中枢的作用,协调指导厅里各包保支部和包保单位开展扶贫对接和包保工作,做到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各包保支部和包保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守纪律、讲规矩,特别是厅直包保单位要加大项目、资金和办公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依法依规推进,切实做到精准施策。 

   (十)正确处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扶贫工作的关系。 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扶贫工作的关系,将扶贫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并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重要平台,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要求,达到相互协调、相互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