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举行厅直机关“家风”主题活动颁奖典礼暨总结表彰大会
4月21日,省公安厅举行厅直机关“家风”主题活动颁奖典礼暨总结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厅直机关“家风”系列主题评选活动、“巾帼建功”评选活动的获奖个人和先进典型。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厅党委专职副书记史历,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宏,省妇联副巡视员闫晓玲,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郑强,省直机关妇委会主任李全红出席颁奖典礼并为获奖者颁奖。
家风相连成民风,民风相融汇国风。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引导厅直机关广大民警培育好家风、传递好风尚,按照厅党委部署,厅机关党委于今年2月至3月面向全体女民警、女职工和民警家庭组织开展了“家风好力量、家庭好榜样”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书香润德”家风好故事征文评选等一系列活动,最终评选出10名“最美女性”(含5名民警和5名警嫂)、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10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同时评出“书香润德”家风好故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充分展示了厅机关优秀女民警、女职工和好警嫂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孝老爱亲、热心公益,崇智尚学、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
颁奖典礼上,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宏宣读了《关于授予吉林省公安厅五名民警和五名警嫂“最美女性”荣誉称号的决定》和《关于表彰公安厅直属机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随后播放的三部专题短片,分别讲述了10名“最美女性”对家庭无怨无悔默默付出、对事业执着追求无私奉献、对社会勇担责任充满爱心的动人故事,“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巾帼不让须眉、在公安工作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拼搏进取勇争一流的感人事迹,“书香润德”家风故事评选中挖掘出的诗书传家、文以化人的点点滴滴。在热烈的掌声中,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省妇联副巡视员闫晓玲为10名“最美女性”颁发奖杯和证书,厅党委专职副书记史历为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代表颁奖,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宏,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郑强为10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颁奖,向她们致以崇高敬意。
颁奖典礼上,厅机关民警子女、退休干部、省孤儿学校学生表演了国学诵读节目,让观众重温了《三字经》、《满江红》、《少年中国说》等国学经典,警察学院师生表演了民乐节目《警花雅韵》,现场创作了毛笔书法《家风》和中国画《岳母刺字》,观众报以热烈掌声。
厅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民警,现役部队主要负责同志共计500余人参加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