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民警闫明获赠锦旗

28.12.2015  14:08

  12月21日上午,交通事故伤者卢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南关交警大队,表扬事故科民警闫明“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同时表达了自己深深的谢意。

  据卢女士回忆,2015年1月23日下午四时许,她在清明街由东向西步行过马路时,被突然从胡同里拐出的一辆宝马X1型汽车撞倒,右脚被卷到车身下,后被肇事车司机将其从车下拖出,20分钟后卢女士感觉右脚不怎么痛了,这时肇事车司机也想要私自和解,但双方在赔偿金问题上意见发生分歧,开始肇事车司机打算给200元了事,卢女士坚决不同意,并坚持不能少于3000元,后又多次讨价还价未果。接到报警的南关交警大队民警闫明赶到现场后,立即查看了卢女士的伤势并简要询问了情况,当得知双方要私了时,闫明当场阻止,“脚都肿成这样了,赶紧送医院检查”。在闫明的催促下卢女士才被送到吉大二院,经过诊断为右脚踝骨骨折,随后又转到省医院,在大夫建议下当晚就进行了手术,最终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治疗费前后共花了2近万元。卢女士对事故科张恩力科长说:“多亏了闫警官,要不是他及时阻止,我一时糊涂拿钱私了,损失可就太大了。我没工作,老伴患胃癌,如果这次再自己花这么多钱看病,我们日子怎么过呀!我们全家从心里谢谢闫明警官的帮助,他主持公道,主持正义,我住院时还来看我,是真正为我们百姓做主的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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