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举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26.10.2015  13:37

 

              10月19日-22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20号令)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国家局3号令)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全市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共260余人参加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本次培训由我市安委会办公室聘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以剖析事故案例的形式,重点宣讲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方面的现场处置、应急逃生、自救互救、应急救援知识。

              本次培训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教训。通过此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类企业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了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