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探索社区民主协商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全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推进会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座谈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

31.08.2016  22:06
      

     

  8月30日,全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推进会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座谈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和交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协调发展,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吉林省副省长胡家福出席会议,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作重要讲话。

  吉林省民政厅厅长郑国君在会上作经验介绍。郑国君指出,吉林省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治理新方式,扎实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形成了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体系。2015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作出部署。先后修订出台了《吉林省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吉林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试行)》《吉林省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4项民主自治制度;研究制定了协商目录、恳谈、议事、听证、咨询和评议等6项基本规范。省委改革办将社区民主协商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内容,进行重点督办,有利促进工作推进。二是城乡社区协商不断规范。全省所有城乡社区均建立了议事协商委员会,涉及社区(村)公共事务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由社区(村)议事协商委员或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会牵头,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建立“社区(村)协商目录”,将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敏感问题全部纳入城乡社区协商范畴。三是社区协商形式不断丰富发展。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街道把每月10日确定为“民情恳谈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围绕小区物业管理、水电气供应等问题听取居民意见,协商解决民生难点问题;吉林市丰满区江南街道把每月20日确定为“百姓牢骚日”,解决了小区绿化、路面修整、垃圾清理等诸多实际问题;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天宝社区组织辖区内的学校、商场、物业公司等单位成立了“商企联盟协会”,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协商解决辖区环境卫生脏乱、车辆乱停、噪音污染等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还有些街道、社区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社区微博、民生空间网站等方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城乡社区协商的探索和实践,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极大地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层群众自治呈现勃勃生机。

  顾朝曦在讲话中指出,吉林省率先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推动将城乡社区协商纳入政府部门考核体系,举措务实,推进有力,成效初显,为全国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顾朝曦对全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进行了部署。

  中央组织部、农业部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天宝社区、朝阳区南湖街道湖东社区、二道区东站街道十委社区的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