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27.07.2017  09:33

                                                                                                                                                            吉环联办〔201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吉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现将各地2017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1-6月,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9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2.63%。其中,白城市、通化市、延吉市、松原市和长春市PM 10 平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6.58%、15.12%、3.85%、3.75%和1.14%;白山市和去年同期持平;吉林市、辽源市、四平市不降反升,同比上升了22.86%、7.81%和3.57%。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各地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落实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燃煤小锅炉清理整治、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机动车污染整治、扬尘污染整治、油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等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各地制定出台了燃煤小锅炉淘汰补贴政策,综合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累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5508台,完成2014-2017年总任务的86%,其中,白城市、长春市、四平市进展相对较快,分别完成淘汰总任务的100%、95%和90%。

(二)黄标车淘汰工作扎实推进。 各地深入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与各市(州)签订的《淘汰黄标车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采取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强化路检路查等措施扎实推进黄标车淘汰。特别是在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对6个黄标车淘汰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约谈后,白山、白城、梅河口等地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在短时间内扭转了黄标车淘汰严重滞后的被动局面。年初以来,我省共淘汰黄标车2.8万辆,完成年度任务的26.8%。其中,白山、白城、四平地区淘汰进度相对较快,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48.5%、41.3%和39.3%。

(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深入开展油气回收治理专项行动 ,累计完成了2081个加油站、11座储油库(汽油)、1203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完成比例分别达到了91%、92%和100%,基本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治理 ,累计组织4354家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完成油烟治理任务,其中,长春市、辽源市、白山市、延边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公主岭市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率超过90%。 加快推动石化企业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 ,全省19家石化企业中,已有12家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完成率为63%。其余7家企业除1家长期停产外,其他6家已启动相关工作,计划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深入落实。 在今年春季秸秆焚烧高发期,各地全面组织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县(市、区)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和乡镇(街道)具体责任,组织成立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督查、通报力度,努力降低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时,各地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原则,从秸秆机收捡拾打捆等关键环节入手,推进秸秆多途经、多层次综合利用,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五)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一季度,我省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各地均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累计启动地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6次、省级1次,有效缓减了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各地按照新修订的《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本级预案修订工作,进一步降低预案启动门槛,提高应急管控措施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截至目前,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主岭市已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上半年,虽然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各地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不大。 各地还普遍存在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偏高,清洁能源发展缓慢,原煤入选率偏低等问题。除长春地区外,各地清洁煤炭供应体系迟迟没有建立,劣质煤查处工作没有全面开展。

(二)供热锅炉超标排放现象仍然较为普遍。 我省大量的供热锅炉建设年代较早,污染治理设备较为落后,锅炉新标准实施后,未能及时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难以实现稳定达标。今年一季度,省环境监察总队对25户供热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其中有23户存在超标排放行为。

(三)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进展不平衡。 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还有901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未淘汰,其中,松原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辽源市小锅炉淘汰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仅完成淘汰总任务的42%、50%、57%和59%,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黄标车淘汰工作整体进展缓慢。 今年上半年,全省黄标车淘汰工作仅完成年度任务的26.8%,各地均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其中,公主岭市、辽源市、松原市淘汰比例不足20%,特别是公主岭市淘汰比例为0,严重影响了全省黄标车淘汰进度。

(五)城市扬尘治理工作还亟待加强 。今年5月,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砂石料未完全采取苫布覆盖等防尘措施;进出口处设置临时性、简易性车辆冲洗设备居多;砂浆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设施防尘措施不到位;部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材料加工区及堆放场未做硬化处理等问题较为突出。此外,大部分地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与国家85%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六)油烟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 经统计,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还有1341家餐饮服务场所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松原市、吉林市、通化市安装比例不足5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我省大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露天烧烤现象,特别在夏季,问题较为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坚持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冬病夏治”和“严格管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快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 各地要组织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加大劣质煤炭查处力度,推动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抓紧开展清洁燃料配送中心试点建设工作,争取在9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全面推进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排放。 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排放作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重要内容,督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快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供热期前完成整治任务,实现达标排放。

(三)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燃煤小锅炉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在10月底前基本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四)集中开展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 各地要持续开展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切实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积极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补偿政策,严格道路交通执法,确保年底前基本淘汰全省在用黄标车。

(五)严格落实城市扬尘管控措施。 各地要继续开展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对建筑工地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能力,着力解决城市扬尘问题。

(六)全力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各地要有效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在秋季秸秆焚烧高发期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加大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降低秸秆焚烧火点数。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 未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的地区,要抓紧修编并印发实施。已完成修编的地区,要组织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急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重污染天气时段,各地要提前采取管控措施,确保应急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最大程度减缓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特此通报。

 

附件:1. 2017年上半年全省主要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浓度变化情况

          2.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表(截至2017年6月)

3. 在用黄标车淘汰进度表(截至2017年6月)

 

 

                                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

2017年上半年全省主要城市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浓度变化情况

 

地  市

2012

年均值

(微克/立方米)

2017 年度

目标值

(微克/立方米)

2016 年上半年

累计均值

(微克/立方米)

2017 年上半年

累计均值

(微克/立方米)

2017 年上半年

同比变化率

(%)

长春市

87

74

88

87

-1.14

吉林市

79

67

70

86

22.86

四平市

71

65

84

87

3.57

辽源市

89

76

64

69

7.81

通化市

71

65

86

73

-15.12

白山市

58

55

82

82

0

松原市

60

57

80

77

-3.75

白城市

70

64

79

58

-26.58

延吉市

83

60

52

50

-3.85

长白山

开发区

60

29

26

-10.34

梅河口市

65

85

80

-5.88

公主岭市

65

83

71

-14.46

珲春市

60

47

49

4.26

 

附件2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表

(截至2017年6月)

 

地  区

锅炉总数

(台)

累计淘汰量

(台)

剩余小锅炉数量

(台)

淘汰比例

长春市

3481

3306

175

94.97%

吉林市

501

410

91

81.84%

四平市

721

650

71

90.15%

辽源市

405

238

167

58.77%

通化市

196

139

57

70.92%

白山市

114

86

28

75.44%

松原市

186

78

108

41.94%

白城市

206

206

0

100.00%

延边州

235

187

48

79.57%

长白山开发区

61

50

11

81.97%

梅河口市

83

47

36

56.63%

公主岭市

220

111

109

50.45%

合计

6409

5508

901

85.94%

 

 

附件3

在用黄标车淘汰进度表(截至2017年6月)

地  区

淘汰在用黄标车总任务量(辆)

1-6月

应淘汰量(辆)

1-6月

实际淘汰量(辆)

1-6月任务量完成比例(%)

总任务量

完成比例(%)

剩余在用黄标车量(辆)

白山市

3652

1862

1771

95.1

48.5

1881

白城市

5071

2535

2094

82.6

41.3

2977

四平市

8116

4058

3186

78.5

39.3

4930

通化市

5137

2568

1709

66.5

33.3

3428

长白山

开发区

182

91

56

61.5

30.8

126

吉林市

19804

9902

5882

59.4

29.7

13922

梅河口市

1191

595

351

59

29.5

840

长春市

28499

14250

7621

53.5

26.7

20878

延边州

8298

4149

1827

44

22

6471

松原市

16794

8397

3043

36.2

18.1

13751

辽源市

3566

1783

357

20

10

3209

公主岭市

3886

1943

0

0

0

3886

合  计

104196

52133

27897

53.5

26.8

7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