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零时起 长春93号汽油每升降0.06元

01.03.2015  08:16

吉和网讯(记者  王璐)   2月28日,记者从吉林省物价局获悉,根据气温变化对成品油密度的影响情况,按照《吉林省加油站升付油价格换算暂行办法》规定,吉林省进行升付油价格调整。

以长春市为例,调价后,93号车用乙醇汽油的价格由6.12元/升降到6.06元/升,每升下调0.06元;97号车用乙醇汽油由6.68元/升降到6.6元/升,每升降0.08元。

本次成品油调价原因为季节性密度调整,吨油价格不变,升价调整幅度为每升下降约0.02-0.08元。在执行本周期成品油密度值期间,遇有国家出台成品油价格改革措施或调整重量价格时,按国家政策执行。“通知”自2015年3月1日零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