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设备升级不好用代理商想退货总代理不认可

05.11.2015  11:38

原标题:出租车设备升级不好用代理商想退货总代理不认可律师建议,商家代理前应对产品认真考察和了解

这是官方的升级通知

一个小小的设备安装在车里,不仅能实现对讲机功能、GPS定位,还能当“电子狗”,更让人叫绝的是根据车子行驶里程的增加,用户还能得到厂家单月最高50元的返现。日前长春市的孙女士在朋友那里见到了这个神奇的装置,通过一番研究和尝试,她果断拿下了区域代理权。可让她始料不及的是,代理合同刚刚签完,发来的第一批货就遇到了厂家“系统升级”,而且这一升级就是半个多月,导致产品大多数功能无法使用。而当她以此为由向总代理提出要返货时,对方给她的答复却是“只能返50%”货款。

系统升级无法正常使用

孙女士第一次接触这个产品是在2015年的8月份,产品长春市总代理姓董。“我是开修配厂的,平时跟出租车司机打交道比较多。对出租车司机来说,这东西实现的功能本来就挺有吸引力的,再加上使用后还能‘返现’。要知道,对出租车来说,一个月下来跑个二三千公里,那是太平常的事了。所以当初我感觉,向出租车司机销售的话,应该能有市场。”孙女士说。

于是2015年9月,孙女士跟董先生签署了一份该产品的区域代理合同,正式成为了该产品的代理商。第一批孙女士进了80部机器,每部机器价格199元,很快这些机器就被孙女士推销出去,安装的多为出租车司机。一开始还正常,但9月末,孙女士从安装者那里得到反馈,机器频繁现“网络不通”、“系统升级”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时,我跟长春总代理那边联系,询问原因,给我的解释是厂家那里系统升级导致的,问题是暂时的。”孙女士说。结果这种情况持续了半个月,导致很多安装者找到孙女士,提出要拆除设备。截止到目前,孙女士表示,她推销出去的70余部设备,几乎都被退了回来。

总代理只同意返50%货款

现在打开设备的网络页面,仍然能看到‘系统升级’的通知,这一次‘升级’从11月2日开始,预计要持续两周。”孙女士说。系统“持续升级”,部分功能无法使用,再加上用户持续退货,于是孙女士联系了长春总代理董先生,以“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货。经过多次沟通,对方最后给出的答复是“未售出的可按全额退货,已售出的可按进货价的50%退款。”对于这个结果孙女士并不认可。

如果产品没有问题的话,我肯定不会要求退货。现在是产品有问题,都已经不能正常使用了,所以应该给我全额退。”孙女士说。

就此问题,3日下午新文化记者找到了该产品的长春总代理董先生的爱人王女士。按王女士的说法,他们的产品本身并无质量问题,“产品部分功能无法使用,完全是因为厂家系统升级造成的,待升级结束后,功能就会恢复。这在厂家的通知里写的非常清楚。所以她(孙女士)以此为理由,说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我不认可。”王女士说。

王女士表示,最近一段时间厂家频繁系统升级,是因为用户激增,系统容量需要扩容导致的,待扩容完毕后,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了。“网络系统升级,这种事再正常不过,拿这个说事,我感觉牵强了点。”王女士说。对于退款的问题,王女士表示,答应孙女士售出产品按50%退款,这是根据厂家的退货规则办理的,而且也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如果孙女士不满意,他们也没有办法。

代理产品前应该认真考察

就孙女士的遭遇,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认为,从“消法”角度讲,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劣质产品,无论产品包装是否完好,都有权利向销售者提出退货要求,销售者也应该为消费者全额退货。此外,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消费者也可以提出“退换”要求。不过孙女士如果仅以“系统升级,导致部分功能无法使用”为由,提出退换货,无法证明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的与“三包”政策相符的条件,退货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是说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产品实际功能与说明不符,有夸大宣传嫌疑。像孙女士代理的这个产品,如果‘系统升级’后,相关功能无法恢复,仍无法是用的话,这就可以说它的质量存在问题,是可以要求退货、退款的。”钟萍说。

吉林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姝律师也认为,从合同而言,如果孙女士和董先生签订代理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退货事宜,那么退货问题只能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按照合同约定退货即可。所以从另一角度来说,“代理协议”在商家代理某款产品时就显得非常重要。在决定代理某款产品前,商家应该对产品进行认真了解和考察。在确定要代理某款产品后,签订代理协议时,要认真了解协议条款,明确责任和权利条款内容,以免事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新文化记者 刘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