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千方百计抓好造林质量管理工作

15.04.2016  20:28

  为切实提高造林成效,吉林省决定把2016年确定为造林质量年,对造林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一是提高质量和责任意识。省委、省政府将林业作为专项规划之一列入“十三五”规划体系,将林业约束性指标从2个增加到4个,并将三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林地清收还林等生态建设工作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对各市(州)政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吉林林业生态建设推向政策规范、管理严格、责任倒查的新阶段。

  二是严把造林关键环节质量关。严把作业设计关。编制作业设计必须进行现场踏查,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确定造林树种、密度、造林方式等。要严把作业设计审批关,不符合技术规程的设计不予批准实施,没有作业设计的不予检查验收。 严把还林协议签订关。造林前,基层林业部门必须与还林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还林位置、面积、树种、造林方式、造林标准、经营管护措施,特别要明确违约责任,督促造林林主体履行还林协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严把苗木质量关。加强苗木调拨和使用的监管,严格实行“两证一签”制度,杜绝弱苗病苗上山。坚持就近用苗,减少运输环节,加强苗木保护,不能及时栽植的必须假植,避免活人栽死苗。严把栽植质量关。加强营造林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造林前要对所有技术人员和造林主体培训一遍。要组织技术人员包地块、包农户,落实技术包保责任制。要根据气候变化,指导农户适时造林,不误林时。要立足抗旱保墒,推广专业队造林,采用覆膜、坐水、打浆、容器苗、吸水剂等抗旱技术,向科技要质量。要采取栽补植行、育容器苗等措施,对成活率低的地块进行雨季补植。严把抚育管护关。按照“三分造,七分管”的要求,及时做好浇水、除草、松土等抚育工作。要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对未成林地的管护工作,杜绝牲畜啃食践踏和人为破坏,确保种一棵、活一棵。今年省检将提高抚育管护的分值。在确保设计树种和株数,确保造林质量的前提下,可以探索林苗一体化造育结合经营,以短养长,调动造林积极性。

  三是切实加强对造林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林业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建立健全造林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乡(镇、场)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二要强化督促指导。各地林业部门要组织力量在造林的各个时期深入实地督导,要划片包保,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造林关键时期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由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牵头开展督查督办。三要强化检查验收。县级自查是兑现政策的依据,是各级复查的基础,必须抽调充足的技术力量及时对造林地块逐块进行验收,确保自查真实可靠。对当年造林失败的地块,不兑现补贴政策,并责令其第二年春季全面完成补植补造,连续两年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要收回林地重新发包造林。各级检查验收要严格责任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为了确保检查公平公正,今年吉林省将对省级复查进行跟踪查访。要把检查验收与奖惩切实挂钩,对造林质量好、自检准确的单位通报表彰,实行造林质量信誉制,相应减少检查比例或给予免检;对质量差、自检不认真、结果严重失真的单位,将加大复查比例,对因自检结果不准,导致省级推测结果无法全部兑现补助政策的,由县(市、区)自行解决,并通报批评,亮牌警告。四要强化责任追究。省里将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制定造林工作负面清单,完善造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违法的予以行政问责和追究法律责任。五要强化绩效考核。省林业厅将研究制定全省营造林成效考核办法,把造林质量和成效作为对各级林业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地营造林质量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全省通报,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