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评审会在长春财经学院举行

03.05.2018  21:57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努力将高校建设成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4月27日,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在长春财经学院图书馆报告厅举办了2017年度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十佳班级”(以下简称三“十佳”)评审会。长春市委宣传部高教处处长、市高校工委办公室主任陶树海,长春市委宣传部高教处副处长陈正东出席评审会;全市39所高校学生工作处处长参加评审会并担任评委。   长春市委宣传部高教处处长、市高校工委办公室主任陶树海对评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各位评委要不负重托,把评选工作看作是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合党性观念,坚持讲党性不讲关系,讲正气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义气,认真履行职责;二要维护公平正义,做好评选工作。要求评委严格按照评选规定执行,做到学校没有大小之分,没有亲疏之别。坚持优中选优,精益求精,保证三“十佳”评选结果没有质疑之声,经过起任何检验;三要发挥真实水平,希望参评集体及个人树立必胜的信心,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发挥真实的水平。   评审会上,“十佳大学生”评审以竞选演讲的形式进行,全市高校推荐的32名优秀大学生结合PPT演示向评审委员会介绍了各自在政治思想、学习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付出的辛苦、取得的成绩,向评委们展示了他们胸怀祖国、心系人民、敢于担当、勇于追梦的感人事迹;“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从参评的全市高校27位教育工作者中产生,评审委员会将依据事迹材料进行评选;“十佳班级”由评审委员会依据参评班级班长结合视频短片或PPT介绍班级的相关情况,从全市高校推荐的27个优秀班级中评选产生。   据悉,本次三“十佳”评审历时一天,评选结果将经长春高校学生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严格审核后,最终确定了长春市“十佳大学生”(含提名)、“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含提名)、“十佳班级”的当选对象。为保证2017年度长春市三“十佳”评选真实结果的权威性和当选对象事迹的典型性,扩大长春市三“十佳”的影响力,市高校工委会面向全市高校公示三“十佳”当选对象及提名奖,并要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通过此次三“十佳”评选,真正树立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动校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校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