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8.04.2017  07:14

  4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杜剑、王铁茗、王明德、甘琳,秘书长吴强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7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凝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审议通过了《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完成及“七五”普法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宣读议案并作说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辞职事项。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事事项,关于全市“六五”普法完成及“七五”普法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入推进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草案)和关于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进行了分组审议。

  分组审议后,钱万成主持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钱万成为因公务未参加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的领誓下,领取任命书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本次宪法宣誓由钱万成监誓。

  副市长王路、吕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