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延边州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30.12.2015  09:19

      “十二五”时期,是延边州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由试点阶段全面转向深入实施阶段,州委、州政府围绕全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结合延边实际,先后开展了“集中整治村屯环境”、“村屯环境提升”、“创建美丽乡村”等工程,精心打造新农村样板,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加快农村基础建设,创建美丽乡村,农村整体面貌实现了历史性的大改观、大突破。2011年以来,全州共打造魅力乡村40个、精品村173个、标兵村201个,美丽乡村示范带14条,打造美丽庭院1.2万户、干净人家2.9万户,农村环境清洁率达到80%。图们市水口村等6个行政村纳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和龙市金达莱村、安图县万宝镇红旗村被评为中国最具魅力休闲乡村,敦化市雁鸣湖镇等9个乡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高位谋划,强力推动,科学引领新农村建设

      多年来,延边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原则,遵循“先基础设施建设、后环境综合整治、进而建设美丽乡村”客观规律,科学谋划新农村建设布局,高位引领和提升实践水平。2011年我州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村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地域”、“突出村屯特色”、“突出重点任务”的原则,以绿化、亮化、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围墙大门、道路边沟、卫生垃圾治理六项任务为核心,以长珲高速,302、201国道,201、202、203省道两侧447个村屯重点,全面打响了农村环境提升攻坚战。先后出台《中共延边州委、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村屯环境实施方案》等多项推动新农村建设政策性文件。延边州委、州政府派出8位州级领导包保县市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州8县市分别实施了四套班子分片包保,主要领导包保乡镇,乡镇领导和干部包村的包保责任制,指导规划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困难。为持续推动全州村屯环境整治提质扩面,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2014年,州委、州政府在系统总结过去三年村屯环境集中整治工程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州委州政府关于创建“美丽乡村”实施意见》,规划美丽乡村建设的结构和批次,明确228个精品村、200个标兵村建设目标,落实农房改造、村屯绿化美化、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道路交通建设、农村安全饮水、人畜分离、围墙大门改造、农村环境清洁八大工程责任部门,使新农村建设的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有序推进。5年来,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四个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大型工作会议、现场会议7次,出台政策文件10个,开展调研和视察21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4件。

      强化举措,催生动力,机制保障新农村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投入激励、资金整合、督查考核、社会帮扶”的共建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创建热情,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建立投入激励机制。延边州财政连续三年列支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创建专项资金,各县市也分别由财政列支500--2000万元,本着奖励先进和重点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对群众积极性高、进度快、成效明显的重点村实施以奖代补,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资金整合机制。为了更好地求得新农村建设资金效益最大化,形成资金的整体合力,延边州政府在争取省级支农整合资金的基础上,要求各县市财政、发改以及各涉农部门紧密配合,以项目带动、产业带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支农资金整合,有效改变了以往农村环境整治多头管理、项目分散、效率不高的状况。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新农村建设列入全州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了《集中整治村屯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创建美丽乡村工作考核办法》等,确定具体验收和奖励办法,明确责任范围、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建立帮扶机制。全州安排99个州直部门和单位包保帮扶主要交通干线上的重点整治村屯,348个县市直部门和单位帮扶重点村,300多家企业开展“村企共建”活动。

      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

      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坚持每年春秋两季在全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清理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环城镇郊区“三线一环”地带,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屯周边垃圾污物,以点带片、以线带面,带动全州农村面貌改变。强化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延边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运行办法》,明确生活垃圾设施的运营管理主体和相关责任,落实运行维护资金,安排专兼职保洁员和保洁经费,建立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模式,实现了农村环卫设施、农村保洁员队伍、日常保洁制度三个全覆盖。2011年以来,全州共新建垃圾场1147个,购买垃圾车1345台,投入垃圾箱26844个,固定保洁人员2188名。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推广绿色有机无公害种养殖、清洁种养殖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积极推进汪清地膜科学利用等示范项目建设。全州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30万亩/次,减少化肥使用量260吨,秸秆还田40万亩,敦化市、黄泥河林业局等县市和林业局对废弃木耳菌袋等废弃物回收出台资金扶持办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汪清新民村、珲春防川村等村屯先后启动以电代柴试点,开展湿地资源普查,研究具体保护办法,并先期制定出台《延边州永久基本水田划定保护工作方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建设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的房屋、道路、安全饮水、垃圾收运、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稳步推动公共资源、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延伸。5年以来,全州累计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47.6亿元。其中,延边州财政投入专项资金4.5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8 亿元,社会帮扶3.6亿元,乡村和农民自主投入10.3亿元,争取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08亿元。先后启动实施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建设项目3782个,完成2379.32公里的农村道路硬化和966处村改水工程;改扩建(新建)村部752个,新建休闲广场668 个,卫生所765个,改造农村危房39890户;新建农户围墙、栅栏294万延长米;修整边沟147万延长米;开展绿化(植树、栽花)568.9万株,安装路灯共计21104盏。

      创新载体,打造品牌,典型示范新农村建设

      为了推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扩展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完善农村环境整治模式。延边州先后开展十佳魅力乡村、特色乡镇、美丽村官、美丽庭院、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休闲农业旅游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并实行政策激励。对被评为“特色乡镇”的乡镇政府给予10万元重奖,连续两次获得“十佳”特色乡镇称号的乡镇党政负责人,享受上一职级工资待遇;对被评为“十佳”魅力乡村的行政村给予5万元重奖。通过各项评选活动的开展,选树打造了一批可学可复制的典型,有效地激发了基层和农民参与热情,将提升农村环境工作触角延伸到村、到户、到人、到产业。延吉市朝阳川镇等7个乡镇、珲春市敬信镇防川村等40个行政村分别通过特色乡镇、魅力乡村验收,建设成为“产业聚集、生态环境良好、村容镇貌优美、文化活动鲜明”的美丽乡村地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