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亿元成交创网拍新纪录

15.12.2016  18:36
  12月8日10时18分,随着最后一位竞买人的出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的被执行人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海证券1亿股股权,以13.01亿元成交,创淘宝网司法拍卖成交额新纪录,比起拍价溢价2.01亿元,实现该股权价值最大化。 

  本次司法拍卖的标的物涉及5起合并执行案件。2014年至2015年间,案外人某公司先后几次向光大银行借款2.4亿元,由昊融集团全额担保,吉恩镍业、昊融银业、大黑山钼业公司担保1亿元。在此期间已偿还5000万元债务,其余欠款1.9亿元到期未还。2015年,光大银行向长春中院起诉以上4家担保企业,经长春中院作出民事调解,确认昊融集团应偿还借款1.9亿元及利息,吉恩镍业等3家公司对其中1亿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以上几家公司到期未偿还债务,光大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春中院于2016年4月至8月间分别立案,后将4起案件合并执行。 

  在此期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长春中院对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的昊融集团等几家公司借款担保案件进行执行。长春中院立案后与上述案件合并执行,5起案件涉及标的额6亿余元。 

  案件在诉讼阶段,长春中院已对昊融集团的资产进行了诉讼保全,及时冻结了昊融集团持有的东海证券公司1亿股股权,股权冻结查封期限为3年,长春中院为第一顺位查封。此外,还有3家法院对该股权轮候查封。 

  本案涉及的股权已在“新三板”挂牌,这是长春中院执行工作中第一起涉“新三板”挂牌的案件。长春中院常务副院长肖德馗带领执行局法官经过大量分析论证发现,已冻结的股权不仅涉及5起执行案件,还关系3个质押权人以及轮候查封的其他法院执行案件。因此,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是长春中院执行局定下的工作目标。

  长春中院执行处法官都毅介绍说:“此前没有任何经验,只能通过实地调查和咨询以及向处理过类似案件的法院请教。在确定无法通过新三板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变现后,最终确定了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 

  都毅说,股票和其他不动产的拍卖有所区别,如果按照评估价格拍卖,就难以最大化地实现其市场价值。经过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多次沟通,综合该股票在新三板近期交易均价以及意向买受人的报价等情况,长春中院决定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打破传统的评估拍卖观念,最终确定以每股11元的起拍价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 

  拍卖时间定为12月7日10时开拍至12月8日10时结束。长春中院执行处处长房红介绍说,5家竞买者经过157次竞价,该股权最终以13.01亿元的价格成交,刷新了淘宝网司法拍卖成交额的最高纪录。 

  拍卖成交后,申请人、被执行人等各方当事人都高兴地打来电话咨询相关情况。长春中院执行处副处长范智说,拍卖款将优先给付质押权人,剩余款按照查封顺序给付相应申请执行人。预计在今年年底前,总标的额逾6亿元的5起执行案件能够全部执结到位,3个质押权人的5亿余元债权也能全部得到实现。一次拍卖,实现多个债权人的权益,这是长春中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