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抓实干中贯彻“执行力” ——通化市扎实开展医疗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26.06.2017  11:51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工作,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领域内各种潜在风险,通化市医保局以省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为依据,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周密筹划。今年是贯彻省政府“三抓”会议精神和省人社厅“执行力年”的开局之年。在接到省医保局通知后,通化市医保局迅速行动,抽调所辖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成立工作组,传达通知、领会主旨、统一认识、明确标准,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明确了“一把手”责任制,为确保工作落实打好基础。

  二是寻求支持,拓宽视野,提高认识。为进一步开展好专项行动,通化市医保局在开展各项工作所积累经验基础上,组织各科室进行自查自纠,梳理汇总薄弱环节后,向省医保局报告自查情况,寻求上级支持。5月23日,由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学习组赴省局进行实地学习,带着目标学,带着问题学,瞄准差距、补齐短板,深化对经办业务风险防控各方面的规律认识,明确重点工作方向。

  三是精心调度,扎实推进,确保成效。根据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在前期各科室自查和学习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资质认证表制定了通化地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考核评估表,抽调各县(市、区)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于6月6日至9日,对所属县进行了为期四天互检指导。在互检中,将被检项目逐一列表,进行量化评分,以此来评判各经办机构存在的现实差距,明确整改方向。各地区在边学边改中互相借鉴指导,推进了风险管控专项行动的整体进度。

  通过狠抓落实,促使各县(市、区)经办人员做到“心中有准绳、行为有标尺”,力争到2018年验收阶段,各级经办机构均达到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吉林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