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经办窗口前移至社区 家门口办参保续保

22.11.2016  08:41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提出18项服务承诺,缩短4项业务办理时间。医保经办窗口前移至社区,今后市民在社区就能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新参保、停保、续保业务。

  关注一:取消对企业人员调入长春的审批等4项审批制度

  今年,我市取消对长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确定;停止发放和使用《市内职工商调表》;取消对企业人员调入长春的审批等4项审批制度。

  关注二:缩短4项业务办理时间

  人社部门缩短4项业务办理时间。对2013年1月1日新办、投资额不超过10万元、雇员在20人以下的新办微型企业申请的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实现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上报材料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对办理档案业务的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的电话预约,实现上门办理,3日内办结;对单位申报的工伤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关注三:办医保卡实现立等可取

  对大型考试报名平台实时更新动态报名数据信息,引导考生错峰报名,实现当天业务当天办结;对办理医保卡实现立等可取,确保一分钟制卡,即时取卡;对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书面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关注四:医保经办窗口前移至社区

  市人社局对考试报名咨询、医保业务办理等两项工作进行了调整。在考试报名期间现场设立咨询台、自助报名信息纠错修改平台和成绩查询平台;在医保业务办理中实现医保远程服务,将经办窗口前移至社区,在社区即可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新参保、停保、续保业务,将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关注五:多项公共服务项目实现网上办理

  市人社部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发放、企业单位人员续保、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审批等首批54项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业务一律在网上办理或网上公示,实现网上审批和流转。记者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