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区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情况
日前,白山市浑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焉世林带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以走访、座谈、看资料、听汇报等方式,对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2012年以来,浑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好审查逮捕关,严格起诉条件,在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以实际的办案效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调研组建议,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深入广泛地开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引导,使党的政策深入人心,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让检察干警更大胆地适用政策;要加强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学习与领会,深入理解政策,深刻掌握内涵,在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中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使这一政策在具体的适用中切实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并用、宽严有度,确保政策发挥应有作用;要加大调研力度,特别是对落实这一政策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方法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积累经验,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更好落实。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刑事司法公正。要适时跟进社会治安状况和新型犯罪特点,进一步明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原则、适用程序,进一步拓宽具体的适用范围,把轻微的涉林(自用为目的)、涉农、微小赌博(以娱乐为目的)等犯罪行为纳入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在实体上进一步细化、量化统一的案件司法适用标准,增强其适用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解决在查办案件中遇到的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却又担心突破现有法律界限的问题;要以事实和法律规定为依据,尽快改变现有的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相适应的硬性业务考评指标,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确保执法部门步调一致,刑事司法活动依法、依规、良性运行;要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纠正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滥用。三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畅通制度运行渠道。要进一步健全与法院、公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要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和相应的具体措施,明确各自职责,畅通运行机制,既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又及时高效地解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促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全面落实;要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刑事诉讼被害人、被告人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社会力量,为积极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与社会环境。
文/王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