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反腐倡廉 警钟常鸣

13.03.2015  12:08

 

董延生 宁博   

   

  年伊始,延边州人防办为落实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全体职工参观延吉市党员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市检察院),并观看了《廉政教育片》。参观人员普遍反映,警示教育基地内容新,效果好,针对性强,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大家远离职务犯罪,有很强的警示、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吉市党员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于2011年3月对外开放,使用面积约200平方米,内有84个座椅,备有录音、图板、讲解词媒体播放器等,每次活动可容纳80人同时参观。该教育基地于2012年5月被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吉林省第一批省级廉政教育基地”称号,于2013年7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