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举报箱里的表扬信

07.08.2015  13:40

  □金星骅 管延兴

  8月5日上午9时许,吉林省汪清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干警们像往常一样在县看守所监区内巡视,突然一名干警发现7号监室门外举报箱里有折叠两页纸,打开一看内容,却是一封表扬信,这是来自县看守所里在押人员的衷述:

  我是一名在押人员(闻金生,男,汉族,46岁,因犯贩卖毒品案被判处死缓(一审)),往常向检举箱里投诉的应该是举报信,但我投诉的却是表扬信,是我本人对看守所、驻所检察室领导及管教民警们对待在押人员的态度,行为和感受。一是所领导及管教民警们对在押人员从不说脏话、粗话、特别是在押人员出现违反监规之时,同样也没有听过粗话式辱骂声。看守所领导和检察室领导和干警们经常找我和其他在押人员谈话教育,不仅是我认罪伏法,也放弃了一度轻生自杀的念头;二是每逢节假日为了稳定在押人员情绪,打开音响,让每个监室的在押人员尽情歌唱;三是为了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每周集体检查一次,打针吃药按时发放。每日早晚两次开展“八段锦”体操,并按表演名次发放食物(炒菜)奖励和部分生活用品(香皂、牙刷、毛巾等);四是每日坐排之后可以随意打扑克、下棋、阅读书籍、抄写笔记和其他材料;五是监区内在押人员都可以享受自己的生日餐(煮鸡蛋、月饼、饺子等),让人感动,有种温馨的感觉,经过这些事,我认为什么是亲情感,什么叫人性化管理,什么是依法执法,这就是!最后,本人用现行社会流行语向看守所、驻所检察室领导和干警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