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交通秩序“五个规范”

19.04.2016  01:15

  从即日起,为期9个月的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在长春市全面打响。4月14日长春市政府召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动员部署会议后,15日长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动员部署会议,对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祥指出:必须举全警之力,形成全警合力,重点整治8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长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规范”的整治目标。

  李祥强调,要认真履行公安机关在全市整治道路交通大会战中的法定职责,明确交警及局属相关部门的职责,全面提高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的工作成效。所有的工作都要分解出具体任务,所有的工作都要倒排工期。所有的工作都要日检查、周考核。所有的工作都要先抓样板,以点带面。一周之内,每项工作任务和每个单位都要抓出样板。如道路停车位的施划,一周之内必须要抓出一个样板;隔离护栏,一周之内必须抓出一条样板街路等。

  此次会战,突出整治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乱鸣笛、路口违法、大货车违法、摩托车违法、非机动车违法、行人违法行为等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非法占道的清理,配合交通局做好非法营运的管理工作。

  各区交警大队协调区政府(管委会)派驻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对禁停区域街路实施网格化看管,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在主要路口设置非机动车行人教育处罚点,主动联系精神文明办,组织志愿者在主要街路路口劝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市局和各城区、开发区分局机关警力在早晚高峰时段要加强到主要路口协助交警做好非机动车行人的管理。派出所警务责任区和夜治安巡逻民警辅助做好停车管理,与交警建立对接制度,明确责任区域街路。

  同时,在对交通违法查处方面,派出所警务责任区和夜治安巡逻民警积极协助配合交警加大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

   实现“五个规范”目标

  通过大会战努力实现“五个规范”的目标:

  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机动车乱变道、乱鸣笛、闯红灯、滞留路口、不按路口车道指示方向通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不违法占道乱停乱放。

  规范非机动车行驶秩序,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在本车道外通行。

  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非机动车集中有序停放。

  规范行人通行秩序,行人在人行步道内行走,过街走斑马线,不闯红灯。

   完善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此外,公安机关将利用大会战的契机,全力推进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提升道路服务水平,具体措施包括:

  完善科技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在交通违法多、秩序乱的路口路段增设补充一批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加快推进各开发区与中心城区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的整合;对全市交通信号配时进行重新摸排和优化调整。

  完善停车规划和停车位施划。对全市静态停车需求进行全面排查调研,科学规划和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对单行线、路口禁左等现有的交通组织措施进行全面排查、科学调整优化,适时制定调整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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