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

07.07.2016  15:36

  7月6日,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咨询专家委员会在长春成立。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师资培训班开班,培训班对内控师资进行培训,并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和案例展示。此举是我省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今年3月,我省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时要求,各地要由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推进内部控制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尚未建立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今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据了解,为保证全省内控建设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和按期完成,省财政厅确定按照四个阶段推进工作。在已完成梳理排查第一阶段后,各地财政部门重点列出尚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单位清单。在第二阶段即培训指导阶段,各地财政部门对清单范围内单位实施开展再培训。今年8-12月份是第三阶段,即落实完善阶段,部门单位按照《内控规范》和《指导意见》要求,要于2016年末前将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同时,今年我省也将全面启动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2017年1-3月份是第四阶段,即核查验收阶段,各地财政部门将于2017年3月末前完成核查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对全省内控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为此,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需要汇集政府部门、高校、中介机构等多方力量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财政部门,既是内控规范的制定者,又是内控制度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要切实承担起责任,督促各单位做好内控执行与基础性评价工作。各部门单位,作为本部门本系统内控实施主体和组织者,要积极带头,主动作为,做好部门和系统内控建设和实施工作。内控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内控调研,积极参与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流程制定、应用咨询、评估评价和服务支持,帮助指导部门单位建立内容全面、完整规范的内控制度。社会中介机构要利用自身优势帮助部门单位解决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形成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合力。

在切实强化权力制衡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省财政厅要求各单位抓住关键,既要强化领导班子和一把手主体责任,又要强化对核心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将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聚焦在单位权力运行的核心业务,结合业务和流程,找出关键节点,识别和分析存在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记者 杨晓艳)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