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提前部署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4.03.2016  15:49

  清明将至,通化市公安局提前部署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切实加强组织部署。认真总结往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验,认真研判辖区主要道路尤其是通往墓区、旅游景点的道路交通流量、流向变化规律,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管理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岗位职责。主动深入墓区、景区及周边道路、重要节点、执勤岗点,加强现场指挥,督促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在大交通流量时段,整合科室人员参与道路执勤,加大路面管控力量。

  强化重点区域交通管理。在公墓墓区以及烈士陵园等墓区周边道路关键节点实行定人、定点、定责管理,提前清理占道停放车辆和摊点;在外围交通路口确定分流点,视情对车辆实施分流绕行或在指定的停车场(点)就近停放;根据墓区周边道路实际情况在分流点的上、下游路段,视情设置交通管制点,禁止所有车辆(公交车除外)驶入墓区。加强管制区域内道路的流动巡查,清除乱停乱放的各类车辆、调解处理碰(刮)擦等轻微事故、及时撤除交通事故现场,严防交通拥堵。

  强化清明小长假期间交通管理。清明节小长假及周末期间,将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和装备投入到路面,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执勤岗点,加强7座以上客车(含农村面包车),学生接送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登记,及时纠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国省道路和重点旅游线路通行秩序管控,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严管严罚“三超”、疲劳驾驶、违法占道行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景区、墓区周边道路要增派执勤警力,加强指挥疏导,重点查处随意停车上下客、车辆乱停乱放、不服从交警指挥、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易引发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将重点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的巡逻管控,协调农村基层组织和派出所,严查酒后驾驶,短途客车、摩托车超员,机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园、广场、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日常巡逻管控,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道停放,严禁摊点占用机、非车道摆放,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强化宣传引导和提示。提前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发布清明节交通预警、重点道路交通信息,告知群众预计出现车流高峰的时段、路段及墓区、景区交通管理措施,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有效调节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减轻重点区域、路段的交通压力。同时也将加强墓区、景区周边道路和城市出入口及服务区等车流密集点段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要针对自驾车出行增多的情况,通过户外显示屏、车载显示屏、交通广播、交通提示函等形式,提示自驾车出行注意事项,提醒驾驶人不超员、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