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助推珲春“三城联创”

13.11.2014  16:29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珲春市环保局从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入手,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快了珲春市“三城联创”工作步伐。 

   积极推进生态创建。 有计划、有目标,稳步推进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珲春市9个乡镇现已创建成功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4个省级生态乡镇(其中2个乡镇已通过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现场考核,申报材料已报国家环保部,待审核、命名),其他3个乡镇生态规划近日也将进行专家论证。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一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重点整治内容是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散养密集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项目总投入3098.6万元。珲春市共有9个乡镇62个村开展了此项工作,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0%,受益14,958户,人口42,832人;二是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农村周边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三是强化农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和未验投产的企业进行督办,确保从源头控制农村污染源的产生。重点把好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保审批关,引导养殖户采用环保生态养殖技术,建设有机肥生产基地,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同时,珲春市环保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畜禽养殖管理,防止养殖废物污染;四是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编制完成了《珲春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目前正处于验收阶段,此项工作的开展,对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通过散发环保知识宣传材料、挂图,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将环保法律科普知识直接送到农民群众手中,推进生态氛围进一步优化。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