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一行到我省调研

26.11.2015  17:46

11月11日至13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带队的调研组到吉林省开展“地理标志与商标保护的制度研究”课题调研。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常明会见调研组一行,并感谢总局商标局多年来给予吉林工商工作的大力支持。

 

11日下午,调研组在长春召开地理标志专题调研座谈会。省局副局长刘景平主持会议并汇报全省地理标志商标工作情况。长春、吉林、通化、辽源市工商局和部分省内地理标志商标单位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相关情况,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上,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汪泽就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管理、使用规范和宣传角度等方面做了具体阐释。最后,吕志华作总结发言。

 

吕志华充分肯定了吉林省近些年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吉林省各级工商部门在指导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农民增收、富裕一方百姓、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并解答了座谈会上大家提出的相关问题。她强调,商标培育的目标是品牌化,重点是要突出抓好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关键是要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把握地理标志商标与产品的关系。地理标志产品一般都为稀缺资源,品牌化不等同于规模化,地理标志产品不一定成规模,也不应随意扩大规模,要依靠品质参与市场竞争。二是正确把握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关系。使用地理标志商标有区域限制,而使用普通注册商标的农产品可以来自更大区域范围,相对于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其更有利于规模化生产。要根据产品的竞争优势等因素选择注册农产品商标还是地理标志商标。三是正确把握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市场效益的关系。农业的生产要更多地向现代化转型,但农业现代化不等于农业机械化,纯自然无污染是地理标志发展的方向。要支持地理标志商标形成市场效益,加强对地理标志所有人、使用人和地方领导干部的培训,地理标志虽有排他性,对本地区成员确是开放的。地理标志商标所有人要提高对使用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产品检验检测能力。

 

      12日至13日,刘景平陪同调研组一行到吉林市和延边州进行实地走访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