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出台民政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05.07.2016  12:32

 

                  日前,省质监局、省民政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民政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全省民政标准化工作,全面提高民政管理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确定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我省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的民政标准体系,标准化理念和意识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普及;基本健全标准实施和监督评估体系,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建立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推进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建设,培育一批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标准化示范单位,推动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意见》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建立健全民政标准体系;加强民政地方标准建设;推动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育发展联盟标准和团体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