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举办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暨创建业务培训班

10.07.2017  21:48

7月6日至7日,省民委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暨全省创建业务培训班在珲春市举办。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的总结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省民委金明哲副主任就做好今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讲话。

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钟协为吉林省获得全国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单位授牌。珲春市人民政府、吉林市乌拉街满族镇、前郭县郭尔罗斯社区、伊通县满族中心小学等四个单位在大会上做了典型交流发言。

李钟协副司长就深入解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做好新形势下创建工作为参会代表进行了专题辅导。参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本地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参观了珲春市新安街长安社区等三个珲春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示范点。

 

全省各市(县)民委分管创建工作的副主任和部分创建典型代表,以及省民委监督检查处相关人员约9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培训。(督查处 郝运东 珲春市民宗局 孟凡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