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中任吉林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13.12.2016  23:02

12月12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国中为吉林省副省长,决定刘国中为吉林省代理省长。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52人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广滨,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寇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林武作的关于提名刘国中为吉林省副省长、代理省长的说明。

经过分组审议后,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刘国中为吉林省副省长,决定刘国中为吉林省代理省长。副省长、代省长刘国中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结束前,刘国中同大家见面并讲话。他说,衷心感谢省人大常委会的信任,这份信任代表着2750万吉林人民的殷切期望。我一定倍加珍惜、奋发努力,为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全省人民的福祉贡献全部力量。

刘国中说,吉林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充满活力的经济生态,以及淳朴热情的吉林人民,蒸蒸日上的振兴事业,令人振奋,催人奋进。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能到吉林工作,与大家并肩战斗,让我深感光荣与自豪,也深知肩上的责任十分重大。

刘国中说,新的岗位,新的起点,新的责任,我一定牢记中央嘱托,继承和发扬历届省政府班子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恪尽职守,矢志不渝,夙夜在公,殚精竭虑,与大家一道,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让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吉林、东北振兴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服从省委领导,在巴音朝鲁书记和省委班子领导下开展工作,维护好省委权威。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具体举措,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府工作中。二是奋力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按照省委部署,紧紧抓住新一轮振兴发展机遇,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落实好“三个五”战略,加快东中西“三大板块”建设,实施长吉图向东开放和面向环渤海向南开放“双翼共进”,做好有中生新、无中生有“两篇文章”,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三是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坚持把民生作为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发展成果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聚焦基本民生、底线民生、热点民生问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四是切实加强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全面加强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力度,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的工作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政府各项工作依法、规范、高效、透明。五是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纪律,强化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防线。坚持严于律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清廉做官,干净干事,为维护吉林良好政治生态发挥积极作用。

刘国中的讲话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房俐作了总结讲话。房俐指出,根据中央的决定和省委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依法做出了重要的人事任命决定。中央派刘国中同志到吉林工作,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省干部群众关注的大事,必将对吉林省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以朝鲁书记为班长的省委坚强领导下,综合行使各项法定职权,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在立法上,为多推有利于增添发展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重大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强化法治支撑、创造法治环境。在监督上,聚焦省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助力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回应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坚持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全力支持省政府的工作,与“一府两院”共同执行省委作出的决策部署,共同完成省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凝聚强大合力,共同实现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

刘国中简历

男,汉族,1962年7月生,黑龙江望奎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78年至1982年华东工程学院炮弹系触发引信设计与制造专业学生。

1982年至1985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建成机械厂干部。

1985年至198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工艺系压力加工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年至199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学习。

1990年至1993年黑龙江省经委综合规划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年至1996年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主任科员。

1996年至1998年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副处长。

1998年至2000年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

2000年至2003年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至2004年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2004年至2007年黑龙江省鹤岗市委书记。

2007年至2011年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1年至2013年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3年10月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2016年2月-12月 中共四川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10日 吉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起吉林省副省长,代理省长。(来源:人民网中国领导干部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