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新常态下市场主体监管工作

03.11.2015  16:53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为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工商局结合实际,通过采取“三个三”措施,确保常态下市场主体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一、公示信息抽查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制定规程。制定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操作规程(试行)》,在全系统下发,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制定实地检查记录表,将抽查过程中应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浓缩其中,一目了然,简便易行,确保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每一项检查内容。上半年,对省工商局随机抽取的2996户企业开展三次定向抽查,对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或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154户企业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目前,正在对省工商局随机抽取的17095户市场主体公示年报信息情况开展一年一次的不定向抽查。二是抓好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各基层分局的监管科长、工商所长以及抽查人员进行培训,做到人人熟练掌握抽查方式与方法。市局共培训分管局长、监管科长和工商所长624人次。三是规范抄告。对在抽查时发现应取得而未取得后置审批擅自从事经营以及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求各单位按照规范程序予以抄告。
  二、清理多年未年检(年报)企业把握“三个环节”。一是认真调查取证。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企业连续六个月不经营即可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规定,对相关企业开展认真调查,取得企业连续六个月不经营的证据。对于能够找到又表示继续经营的企业,责令其补报年报继续经营;对于表示不再经营的企业动员其主动注销,对拒不注销的经取证后予以吊销;对于找不到又联系不上的企业,直接取证吊销。二是严密办案程序。要求各基层单位一定要严密程序,严格手续,避免漏洞,保证办案质量。三是确保完成时限。要求各基层单位周密组织,科学安排,合理分工,统筹兼顾,确保时间进度。调查取证结束后,对于无法联系的企业,市局统一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告送达。目前,已立案6095件。
  三、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做到“三个规范”。一是程序规范。制定了《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操作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有效规范了基层分局列入、移出审批程序,杜绝随意操作及误操作现象。二是文书规范。无论列入还是移出,要求所形成的文书材料规范齐全并长期存档,以备后查。如发现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考核规范。市局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经营异常名录移入移出程序和相关文书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追责。同时要求各分局加强对具体操作人员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或营私舞弊行为严肃处理,确保经营异常名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截至目前,全系统因各种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3067户,申请移出17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