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切实保障好困境儿童的生活权益

26.09.2016  10:33
  

  

  困境儿童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关心困境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是当今社会救助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洮南市在保障困境儿童生活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内组织开展了全市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全市18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共有困境儿童535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0.12%。其中,父母双亡30人,弃婴8人,事实无人抚养294人,低保家庭中罹患重大疾病的203人。从统计数字来看,尽管数量很少,但这些困境儿童与其他儿童相比较,由于监护人、家庭和社会多方面的因素,生活环境与质量普遍较差,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和救助。

  二、有效的救助措施

  (一)以孤儿救助为重点,切实保障好困境儿童的生活权益。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孤儿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市将39名孤儿纳入信息系统,通过政府救助给予生活保障。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700元,集中孤儿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1000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深入开展困境儿童摸底。组织村社干部主动上门,挨家挨户询问和了解群众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原有散居孤儿登记信息的基础上,对困境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等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对排查出的困境儿童将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

  (三)主动协调公安及城管部门,及时掌握流动人群动态,切实做好流浪困境儿童的防控工作。组织人员对街面、繁华区域等流浪乞讨儿童主要活动场所不定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流浪乞讨儿童,及时给予保护性救助。

  (四)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对困境儿童的家庭监护情况开展调查评估。对散居困境儿童,指定村(居)两委干部以结对子的形式协助监护或代为监护。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纳入孤儿保障的困境儿童数量有限。依照上级部门关于孤儿审查审批的条件和标准,目前,仅有39名困境儿童享受孤儿保障。仍有大部分困境儿童不能享受孤儿的救助政策。

  二是地方孤儿救助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由于本级财政力量薄弱,很难配套孤儿救助配套资金。

  三是困境儿童救助保障是系统性的社会工程,需要民政、教育、卫计、公安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发力。从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将各类因自身、家庭、外界等因素造成生活困难的儿童纳入保障范,提高孤儿救助标准,将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具备最低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及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整合医疗、教育等相关优惠政策。积极资助困境儿童参保,提高困境儿童医疗救助比例和标准,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严格落实困境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的救助保障机制,形成救助保障合力。大力支持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面向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