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长春14867人机动车驾驶证被记满12分

14.12.2016  18:15

  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1月1日到目前,长春市共有14867人次被记满12分,选择网上报名学习的有6690人次,网上学习人数占总学习人数的45%。在网上学习的驾驶人中,完成学习毕业2540人次,参加考试一次通过率为92%,补考合格率为100%。

  据介绍,为方便记满12分的驾驶员朋友们能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长春交警还在网上开通驾驶员互联网教育训练平台,您只需输入网址http://221.8.67.178/lms/,即可学习相关内容。进入训练平台后,共有四个操作步骤:第一步骤要查看报名须知;第二步骤是进入满分报名;第三步骤查看“帮助中心”;第四步骤就是正式登录系统进行学习了。学习期满后要申请毕业考试,届时交警部门会安排到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进行考试。考试通过后就可以重新获得12分,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同时,除了在网上学习外,不方便上网或者不懂网络的驾驶员,被记满12分后,也可以选择在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学习。

  目前,为了方便驾驶员,大家可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就可以不限于5天内完成,无论学习周期多长,只要一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即可随时参加考试。

  无论在网上学习还是在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学习,学习期满后,都要参加科目一考试。学习和考试的费用总共是90元。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申请补考。补考仍未合格,需交90元补考费,继续补考。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办理清分、归档业务。

  另外,A1、A2、A3、B1、B2型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应当书面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后办理降级换证手续。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记者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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