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纠缠不清动手施暴 昔日情人被判刑

11.07.2015  11:39

  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因恋爱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崔某(女)和杨某(男)原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情侣,两人相恋数年,但这段感情最后还是无疾而终。分手后两人各自找了新的伴侣,但仍相互干扰对方的生活,最终导致矛盾激化。2014年7月11日20时40分许,在敦化市民主街某小区的住宅楼楼道里,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崔某因感情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后杨某对崔某拳打脚踢,致崔某左侧鼻骨骨折并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崔某打电话报警,杨某在现场等待,无抗拒抓捕行为,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杨某与崔某就附带民事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赔偿崔某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并给付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最终,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