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阳分局开展大型超市食品标签标识整治工作

30.10.2015  16:04

为规范大型超市食品标签标识标注行为,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双阳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标签标识专项整治行动,促进辖区超市诚信守法经营。

一是规定时限,开展自查自纠。要求超市在11月7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使用的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

二是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自查自纠阶段后,将对辖区大型超市的食品标签标识逐一排查,重点检查食品标签是否标明产品的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按规定标注“QS”标志。对个别超市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约谈,引导规范经营。组织辖区大型超市食品专区负责人开展约谈,重点对所购进食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等事项进行强调,进一步增强超市负责人的责任心。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查办力度。在大型超市醒目位置公布申投诉举报电话,对消费者申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督办,对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案件,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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