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到期可申请延期

03.12.2014  00:12

  昨日,记者从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获悉,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可申请经营权延期使用。3日起,出租车经营者可到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业务大厅办理延续运营许可,年限以1年为周期。

  据悉,此次办理采取分时、分区形式进行。其中,3日~7日为南关区个体经营者办理时间;8日~12日为宽城区个体经营者办理时间;13日~17日为朝阳区个体经营者办理时间;18日~22日为二道区个体经营者办理时间;23日~27日为绿园区个体经营者办理时间。出租汽车企业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营者,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回运营许可:不符合延续许可条件的;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许可申请、自动放弃的;未及时足额交纳有偿出让金的;超过90日未参加年度审验的;违反《运营许可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依据合同约定应当收回运营许可的;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应收回运营许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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