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1.11.2015  18:02

10月27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常明主持召开省局党组会议,按照省委部署和巴音朝鲁书记重要讲话要求,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省局机关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省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准则》和《条例》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常明指出,新修订的《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准则》和《条例》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完善法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全体党员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常明强调,机关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按照中央部署,落实省委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学习贯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抓好抓出实效。一要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领会、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背景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二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局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转变作风,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三要强化使命担当。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四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位局领导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要求,既抓好自身和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实现两促进、两提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扎实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会议决定,要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组织领导,下发通知、制定方案,对学习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并利用半天时间召开处级以上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时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力争让《准则》和《条例》精神“入脑入心”,做到全覆盖。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太航、管德华,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永久出席会议;省局巡视员孙景发、副巡视员刘顺昌,省局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